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上午9
点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11月8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鉴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授予权益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2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调整,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76名调整为75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338万股调整为318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郑永祥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18年11月12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授予31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郑永祥回避表决本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