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摘牌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发行的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因全额回售将于2018年11月21日提前摘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5中科债。
4、债券代码:125720。
5、发行总额:5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票面利率:5.60%。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第3个计息年度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以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为准。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1、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1月1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2、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3、本金兑付日期:2020年11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1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4、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结果情况根据《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公司有权决定在“15中科债”存续的第3年末决定是否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15中科债”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了回售申报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5中科债”回售情况的统计,“15中科债”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500,000手,回售金额为500,000,000.00元。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对本次有效登记回售的“15中科债”持有人实施回售。
三、本期债券摘牌情况1、债权登记日:2018年11月9日2、停牌日:2018年11月19日3、摘牌日:2018年11月21日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1、发行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龙泰路1-118号
联系人:邓雪颖电话:010-82524014传真:010-82524580邮政编码:1008712、主承销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联系人:徐磊电话:010-68086722传真:010-68086758邮政编码:710005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电话:021-68870587传真:021-58888760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