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属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7〕20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然后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此项工作要求于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48号)精神,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议案》,拟对所属分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备进行初步维修改造,并有序实施分离移交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所属职工家属区基本概况公司所属分公司共有6处职工家属区,住户265户。具体为:
家属区名称
家属区名称 | 住户 |
西安市碑林区骡马市40号东亚饭店家属院 | 48户 |
西安市新城区后宰门12号东亚饭店后宰门家属院 | 25户 |
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5号春发生饭店南院门家属院 | 30户 |
西安市雁塔区乐游路甲1号西安饭庄后村家属院
西安市雁塔区乐游路甲1号西安饭庄后村家属院 | 54户 |
西安市碑林区索罗巷14号公司家属院 | 98户 |
西安市西大街琉璃庙街46号老孙家饭庄家属院 | 10户 |
合 计 | 265户 |
二、改造和移交方案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48号)的要求,公司制定具体分离移交方案如下:
1、维修改造标准。为保证分离移交后家属区配套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各家属区须按照西安市政府《关于转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82号)规定的维修改造标准进行综合改造,改造标准不低于西安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
2、资产移交接收单位。分离移交涉及房屋、土地、供水、供电设施等资产无偿划转给移交接收单位。物业管理和资产移交至西安华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供水设施和资产移交至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电设施和资产移交给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西安供电公司。
3、移交费用承担。市属国有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承担主要成本,市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政府补贴50%)。
4、移交工作时限。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的分离移交工作;分离移交完成后,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
三、家属区改造预计费用按照西安市政府《关于转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8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所属职工家属区改造费用预计如下:
1、供水设施改造:户均0.58万元/户,265户,小计153.7万元;
2、供电设施改造:户均0.92万元/户,265户,小计243.8万元;
3、物业管理综合改造:户均0.75万元/户,235户,小计176.25万元。
以上合计改造费用为573.75万元。按照有关规定,政府补贴286.875万元,剩余286.875万元由公司承担(具体结算费用按公司与各接收单位签订的分离移交协议,以最终维修改造方案和审计结果为准)。
四、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公司支出资金286.875万元,该项资金支出将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影响年度业绩情况视分离移交费用支付进度确定。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