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6日以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应有12名董事表决,实际有10名董事参加,董事松本雅和书面委托董事奥俊一郎,独立董事李惠阳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潘立生代为参加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即选举金友华董事为股份公司董事长,选举奥俊一郎董事为股份公司副董事长。
2、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即设立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金友华、森幸一,独立董事李健组成,由金友华任主任。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立生、于水,董事杨宇澄组成,由潘立生任主任。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惠阳、潘立生,董事高祥组成;由李惠阳任主任。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