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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保千关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9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前期披露情况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核查对外投资等事项结果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133),公司董事会核查发现涉嫌违规担保线索,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千里电子”)、深圳市图雅丽特种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雅丽”)存在由原实际控制人庄敏主导下的涉嫌违规担保事宜。因涉嫌违规担保事宜,图雅丽于2017年11月被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生银行”)强制划转了1.9824亿元。

公司下属子公司图雅丽、保千里电子已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起诉宝生银行。因涉及多个合同,上述案件被分为14个案件处理。下属子公司保千里电子起诉宝生银行的案件(2018)粤0305民初14965号已被受理。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27日、9月7日披露的第2018-075、2018-090号《关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最新进展关于(2018)粤0305民初14965号案件,公司近日收到南山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0305民初14965号,判决如下:驳回保千里电子确认与宝生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由保千里电子负担。

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材料。上述判决为初审判决,因公司继续上诉,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三、风险提示诉讼结果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诉讼案件败诉,公司可能

无法追回款项,从而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推动诉讼,尽力追回公司损失。

上述判决尚未生效,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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