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书面和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11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表决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嘉兴颐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6,500万元投资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受让深圳市潜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潜湾”)所持有嘉兴颐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颐和基金”)的6,500万元基金份额(实缴对应出资6,500万元),完成公司对嘉兴颐和基金的追加投资。公司曾于2018年6月1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出资21,900万元投资嘉兴颐和基金,并于7月完成对嘉兴颐和基金全部出资。待本次增加出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嘉兴颐和基金的财产份额将达到28,400万元,为该基金第一大股东。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投资基金的份额认购或在该基金中任职的情况。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2018年11月8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嘉兴颐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情况及增加6500万元投资额的公告》(公告号: 2018-046)。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持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竞价方式或协议方式以总规模不高于人民币6,000,000元增持不超过100万股星昊医药股份。公司此次增持股份为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