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7金钰债 债券代码:143040.SH
湖北省鄂州市武昌大道298号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2018年11月
声 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说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编制,长江保荐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3号文核准,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于2017年3月17日成功发行了本次债券(“17金钰债”)。发行规模7.5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票面利率为7.00%。
截至目前,本次债券尚在存续期内。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根据发行人于2018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
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18年10月31日发布的《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以及2018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和《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2018年10月30日,发行人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文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民初131号),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所持公司股票424,132,942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10月26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孽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
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截至2018年10月30日,兴龙实业合计持有发行人424,132,942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1.42%,本次轮候冻结的股份为424,132,942股,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100%;兴龙实业合计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实际应为424,132,942股,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100%。
(二)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发行人财务部门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10月29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本金共计218,886.57万元,占发行人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7.76%。具体明细如下:
-3-借款单位
借款单位 | 债权单位 | 逾期本金(万元) | 到期日 |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 华融(福建自贸试验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58,500.00 | 2018.6.13 |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2018.4.21 | |
12,500.00 | 2018.10.14 | ||
15,300.00 | 2018.10.28 | ||
13,900.00 | 2018.9.30 |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 | 2018.6.22 | |
18,000.00 | 2018.9.22 | ||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2018.6.20 | |
厦门金海峡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8.6.28 | |
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642.45 | 2018.7.25 | |
1,687.62 | 2018.10.25 | ||
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20,000.00 | 2018.9.28 | |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2018.10.14 |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13,046.50 | 2018.10.26 | |
深圳市东 方金钰珠 宝实业有 限公司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5,000.00 | 2018.7.13 |
3,800.00 | 2018.9.21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2,500.00 | 2018.8.7 | |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8.10.8 |
-4-合计
合计 | 218,886.57 |
同时发行人称,其正在积极与有关各方进行沟通,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同时全力筹措偿债资金。
(三)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2018年11月2日,发行人发布公告称,截止该公告披露日,发行人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继续对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鉴于市场环境变化,部分标的资产存在质押、冻结等原因,发行人在分析、协商、论证的基础之上,决定部分标的资产将不再纳入本次重组交易范围,同时发行人正与交易对方协商优化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本次重组方案重大调整及继续推进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公司股票复牌2018年11月2日,发行人发布公告称,截止该公告披露日,发行人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继续对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鉴于市场环境变化,部分标的资产存在质押、冻结等原因,发行人在分析、协商、论证的基础之上,决定部分标的资产将不再纳入本次重组交易范围,同时发行人正与交易对方协商优化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经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人股票拟于2018年11月
2日开市起复牌。
此外,鉴于目前上市公司存在的债务问题,发行人拟同步推进债转股方案及资产剥离方案,一方面发行人将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引入重组方及大股东让渡等方式实施债转股;另外一方面发行人也将剥离深圳东方金钰网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与珠宝玉石主业不相关的资产。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方案的变更,与债权人拟实施的债转股方案尚需各方协商确定,后续各项方案的推进与实施仍具有不确定性。
长江保荐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江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关于本次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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