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11月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雪华女士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31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057号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三、备查文件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