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华金证券为租赁住房资产支持计划财务顾问及代理承
销机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顺利推进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租赁住房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相关工作,公司拟聘请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为本专项计划财务顾问及代理承销机构。
?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
?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以拥有的租赁住房作为基础资产,开展租赁住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融资(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为本次专项计划的董事局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专项计划”设立及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聘相关的中介机构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租赁住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根据授权,公司已聘请中联前源不动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前源”)担任本专项计划的总协调人及财务顾问,聘请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开源”)
作为公司本专项计划的承销机构。
为充分协调各方资源和优势,推动专项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同时聘请华金证券为本专项计划财务顾问及代理承销机构,辅助中联前源开展财务顾问工作,并在其统筹安排下协助前海开源开展代理销售工作。公司就本次专项计划的承销工作分别向前海开源、华金证券支付专项计划承销费,承销费具体计算如下:
前海开源承销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规模×【60】%×【0.2】%,公司应于收到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购买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前海开源一次性支付前海开源的承销费金额。
前海开源每次开放期当期承销费=当次开放时对外销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60】%×【0.2】%,再承销费费用支付时点为每个参与退出日起5个工作日内。
华金证券承销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规模×【40】%×【0.2】%,公司应于收到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购买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向华金证券一次性支付华金证券的承销费金额。
华金证券每次开放期当期承销费=当次开放时对外销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40】%×【0.2】%,再承销费费用支付时点为每个参与退出日起5个工作日内。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同为本公司及华金证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华金证券为租赁住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财务顾问及代理承销机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确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2条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通过下属子公司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华金证券71.45%的股份、通过下属公司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华金证券1.45%的股权,为华金证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华金证券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132198231D注册资本:345,000.00万人民币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法定代表人:宋卫东成立日期:2000年9月11日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经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金证券资产总额129.15亿元,所有者权益39.06亿元;2017年度华金证券实现营业收入3.45亿元,公司净利润0.45亿元。
三、定价依据本次聘请承销机构的收费定价充分参照了行业的平均收费水平确定,有关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华金证券具备发行专项计划的能力和业务资格,能够满足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的要求,将为本次专项计划的顺利发行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本次关联交易收费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交易各方履行各自职责,协调各自资源,共同推进,有利于本次专项计划的发行工作。
五、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许继莉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聘请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租赁住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的财务顾问及代理承销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金证券具备发行专项计划服务的能力和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专项计划的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在充分参考行业平均水平后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述定价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之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18年1月1日至今,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华金证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383,607.08元。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