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18-091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合同风险及不确定性:合同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但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及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发生变化的可能。
3、合同履行期限:2018年11月1日至2028年10月31日二、合同签署概况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河南同
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关于伊川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市场运作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同生环境成为上述项目中标单位。中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公司全资子公司同生环境(以下简称“乙方”),于2018年10月31日与伊川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市场运作项目合同》,合同服务总金额人民币52,973,437.87 元/年,服务期限10年。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甲方)
名称:伊川县城市管理局与伊川县城市管理局的关系:伊川县城市管理局是伊川县职能部门,具备良好的信用和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对方发生过类似业务。
(乙方)
公司名称: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761652716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桃园路北侧24幢101号法定代表人:钟盛注册资本:叁亿圆整成立日期:2004年04月19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水污染 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环 保工程专项承包(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工业废水治理乙级(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销售;其他机械设备(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水处理产品、阀门、水泵、建 筑材料。(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市场运作项目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伊政采【2018】020号3、招标采购文件编号:伊公采购代【2018】006号4、甲方合同编号: FW-20181031-001
5、甲方: 伊川县城市管理局6、乙方: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7、甲方合同法律审核部门:伊川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二) 合同服务内容(1)城区服务内容1.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道路清扫保洁;
2.沿街商户及居民区、生活小区等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3.城区垃圾中转站、房的运营管理及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场或垃圾焚烧发电厂;
4.城区果皮箱清淘和保洁、道路护栏等公共设施的保洁及小广告的清理;5.城区道路绿化带内垃圾漂浮物的清理、人行道树坑内垃圾的清理等;6.原伊川县城市管理局管辖区内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树坑、未修道路预留路口、沿线绿化带的清扫保洁以及道路路段内果皮箱的人工清淘、清洗、保洁。
(2)乡镇服务内容1. 13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所属各行政村村级道路、路肩及路肩外2米内的清扫保洁、垃圾杂草清除;
2.所有行政村(社区)内街道及两侧建筑物之间的清扫保洁、杂草清理、垃圾收集、垃圾清运转运等工作;
3.行政村(社区)内沿街农户、商户、居民区、生活小区、厂矿企业等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4.全县乡(镇)、街道办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和垃圾收集运输。(三) 合同总金额
合同服务总金额:¥52,973,437.87 元/年。大写:伍仟贰佰玖拾柒万叁仟肆佰叁拾柒元捌角柒分/年服务期限:10年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中标金额的10%。
(四) 项目接管工作项目接管工作分为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全县乡镇环卫,涉及360个行政村,接管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2018年12月31日。经甲方验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后,实施第二阶段的交接工作。第二个阶段为县城城区环卫交接,交接时间于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交接完成。
(五) 智慧环卫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智慧环卫工作的筹备建设,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营。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合同涉及的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额为年服务费除以12),每月服务费实际拨付金额根据招标人制定的考核办法计算,次月10日之前,由乙方提供正规发票,然后由甲方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七) 服务期限及地点服务期限: 2018年 11 月 1 日 至 2028年 10 月 31日。服务地点: 伊川县城及各乡镇 。
(八) 合同的生效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九) 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服务费用 1 %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年服务费)的 0.1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 3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1 ‰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3 %。
5、其它未尽事宜,以《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又一进展,有利于公司在环境综合治理
领域内积累更多经验,延伸产业布局,有效的发挥业务协同作用,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此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合同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