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获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诚科技”)于2018年11月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张家港友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652号),其主要内容为:“经审查,现同意你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你公司申请挂牌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你公司股票公开转让,你公司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挂牌手续,并在取得本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辖区证监局报备,按要求参加辖区证监局组织的‘监管第一课’培训。”
友诚科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友诚科技提供了一个直接进入资本市场的融资平台,有利于友诚科技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友诚科技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