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实业”)的通知,获悉金石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内容如下:
金石实业于2017年11月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8年6月20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质权人中信证券,上述质押到期日均为2020年11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4日、2018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4)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2018年11月2日,金石实业将上述其质押给中信证券的3,800,000股限售流通股提前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成相关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石实业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0,489,4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20%。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金石实业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3,42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9.4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76%。
特此公告。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