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8-06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管拟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赵立宝先生、周家锋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杜建文先生、项新周先生、郝彭先生及其配偶、贠西宁先生、徐丽娟女士、王育才先生(以下简称“拟减持董事、高管”)的《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56,53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的0.19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 任职情况 | 持股数量(股) | 股份来源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
赵立宝 | 董事 | 1,600,000 | 股权激励及二级市场购入 | 0.209% | 700,000 | 900,000 |
周家锋 | 董事 | 1,178,200 | 股权激励及二级市场购入 | 0.154% | 500,000 | 678,200 |
杜建文 | 常务副总经理 | 700,000 | 股权激励 | 0.092% | 350,000 | 350,000 |
徐丽娟 | 副总经理 | 450,000 | 股权激励 | 0.059% | 225,000 | 225,000 |
贠西宁 | 副总经理 | 457,200 | 股权激励及二级市场购入 | 0.060% | 225,000 | 232,200 |
项新周 | 副总经理 | 400,000 | 股权激励 | 0.052% | 200,000 | 200,000 |
郝彭及配偶 | 副总经理 | 584,720 | 股权激励及二级市场购入 | 0.077% | 255,000 | 329,720 |
王育才 | 副总经理 | 456,000 | 股权激励及二级市场购入 | 0.060% | 225,000 | 231,000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份、二级市场竞价交易购入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姓名 | 任职情况 | 拟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赵立宝 | 董事 | 400,000 | 0.052 |
周家锋 | 董事 | 294,550 | 0.039 |
杜建文 | 常务副总经理 | 175,000 | 0.023 |
徐丽娟 | 副总经理 | 112,500 | 0.015 |
贠西宁 | 副总经理 | 114,300 | 0.015 |
项新周 | 副总经理 | 100,000 | 0.013 |
郝彭及其配偶 | 副总经理 | 146,180 | 0.019 |
王育才 | 副总经理 | 114,000 | 0.015 |
合计 | - | 1,456,530 | 0.191 |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价格区间: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二)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拟减持董事、高管承诺如下:
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拟减持董事、高管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拟减持董事、高管出具的《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八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