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证监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10月29日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事项的问询函》川证监公司【2018】8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作出回复并披露如下:
公司预计于10月30日披露2018年三季度报告。近期董事会成员相继辞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吴冰拒不接受我局约谈,并三次延期回复我局问询函。请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机制是否正常,公司是否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三季报。
公司回复:
近期我公司董事会成员虽相继辞职,公司董事会成员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5名成员当前均正常履职,公司董事会能够正常召开。同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吴冰女士因病出国治疗,期间不巧恰逢监管部门约谈,因此未能及时接受贵局的当面问询,回国后目前正在积极安排行程准备去四川接受问询。公司为支持吴冰女士开展相关工作,已采取有效的手段确保上市公司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工作的实际履行,并且也特别指定相关人员协助吴冰女士履行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职务,分别配合主持上市公司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事务。
相关负责人员遵照《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条款进行财务部人员、证券部人员的选聘、管理,分别组织财务部及证券部进行相关工作的具体执行。由于近期人
员变动,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门正积极办理交接手续,部分财务资料、合同资料仍在交接进程中,导致财务核算及回函工作相对较慢、个别财务报告披露内容出现编制错误。但公司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等工作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进行,公司重大信息及定期报告均正常对外披露。
公司已在2018年10月30日于规定期限内披露了2018年三季报,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运行符合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未来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机制的顺利运行,公司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完善工作资料交接,合理组织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事务的工作安排;同时吴冰女士正在积极安排行程接受问询,并承诺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开展内部培训、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质量。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在2018年10月30日于规定期限内披露了2018年三季报。经过与公司的多轮沟通,并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财务管理流程、审批文件、工作记录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根据当前所获得的材料尚无法判断公司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机制是否正常,对上述问题我们持保留意见。
特此公告。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