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监事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获悉,公司职工监事陈玉侠女士违规买入公司股票。
对此,公司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陈玉侠女士因工作繁忙一直将个人股票帐户交于他人代为管理,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帐户于2018年10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2300股,成交价格8.92元/股。截止本公告日 陈玉侠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余额为2300股。
陈玉侠女士知悉情况后立即向董事会报告了相关情况。经公司董事会核查,陈玉侠女士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的第一款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1、陈玉侠女士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承诺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同时,就违规买入公司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公司董事会已向 陈玉侠女士进一步说明了买卖 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陈玉侠女士承诺: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任职期间及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卖出。
公司董事会已通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引以为戒,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