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法院传票?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42,163,382.9元,此外被告还应支付原告利息损失(以39,035,000元为本金从2018年9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以及本次涉及的诉讼费、保函费、保全费、律师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2018年9月19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强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强视传媒”)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徽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安徽电视台 ”)支付拖欠的版权许可费及相关费用共计42,163,382.9元,并要求安徽电视台支付利息损失(以39,035,000元为本金从2018年9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以及本次涉及的诉讼费、保函费、保全费、律师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8号)。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2018年10月30日,霍尔果斯强视传媒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18)皖01民初1656号),传票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姓名:霍尔果斯强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传唤事由:开庭应到时间:2018年11月28日上午8:40分应到处所:合肥知识产权法庭第五法庭(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472号)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本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诉讼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