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完成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国际海运条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修订和审批相关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2、临 2018-054、临2018-061。
近日,上述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已于天津市自由贸易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备案手续,现于本公告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挂网披露。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