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披露了《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因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本公司股票已按有关规定停牌。 目前,山钢集团仍在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有关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及方案论证,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待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各位投资者谅解。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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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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