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和 2017 年 11 月 28 日分别作出了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 B 股股票(股票简称:深华发 B,股票代码:200020)283 万股、A 股股票(股票简称:深华发 A,股票代码:000020)不少于 280 万股的承诺。但由于时间安排问题、增持期间窗口期过长及资金筹措等原因,武汉中恒集团两次提出延期增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64)、2017年11月29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67)、2018年5月18日发布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9)和2018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延长控股股东增持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38)。
2018年11月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武汉中恒集团以自有资金于 2018 年11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说明1、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人 | 与上市公司关系 | 增持方式 | 增持日期 | 增持股数 (万 股) | 增持均价 (元/ 股) | 增持金额(万元) | 占总股本 比例(%) |
武汉中恒集团 | 控股股东 | 集中竞价 | 2018年11月2日 | 19.12 | 10.45 | 199.2304 | 0.0675% |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本次增持前,武汉中恒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489,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4%,本次增持后,武汉中恒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681,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1%。
二、后续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前景的信心,本次增持后,武汉中恒集团将按照公司之前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1、武汉中恒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增持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