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和2018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和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2018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29)。2018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2018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6)。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8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9,048,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6%,最高成交价为8.6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5元/股,成交总额158,464,804.4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