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11月2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股份购回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8年11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