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09年11月20日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志远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以全部同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持有的中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5.6%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亿元的议案;
3名关联董事李青岸先生、刘振东先生和唐永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回避后,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王玉女士、张伯奇先生和丁慧平先生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两项议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9年12月8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6号东方花园饭店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出售持有的中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5.6%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公司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亿元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09年12月2日下午交易日结算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09年12月3-4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股东登记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写字楼8层路桥建设证券部。
(五)其他
1、会议联系人:郑凯 、徐朋
电话:010-64181166
传真:010-64182080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东环广场A座写字楼8层
邮编:100027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8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表决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出售持有的中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5.6%股权的议案
2 公司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亿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2009年 月 日至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