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此议案经公司2018年7月4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并于2018年7月25日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661,105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2,020,652元,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94%,最高成交价为1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6元/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