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39 股票简称:*ST凯迪债券代码:112441 债券简称:16凯迪01债券代码:112442 债券简称:16凯迪02债券代码:112494 债券简称:16凯迪03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8年第十八次)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18年11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中德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德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品种一简称为“16凯迪01”,品种二简称为“16凯迪02”。
2、债券代码:品种一债券代码为“112441”,品种二债券代码为“112442”。
3、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为10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为8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2亿元。
4、债券期限: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品种一票面利率6.10%;品种二票面利率6.70%。
6、兑付日: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9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1年9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9月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7、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下调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C,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C。
(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债券简称:16凯迪03。
2、债券代码:112494。
3、发行规模:6亿元。
4、债券期限: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7.00%。
6、兑付日:兑付日为2019年12月1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2月15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7、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下调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C,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C。
二、本次重大事项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2018年10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主要内容为:
“深交所对以下问题表示关注:
1、2018年半年报“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显示,多家关联方对你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高达23.2亿元。
2、湖北省证监局在对你公司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多家公司对你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高达10.55亿元。湖北省证监局要求你公司立即做出整改,积极收回占用资金,并于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但你公司至今尚未按照要求整改。
3、2017年7月18日,我部发出的《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250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对你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重点问询,但你公司至今尚未按照要求予以回复。
4、2018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7年上半年下降848.26%。截至本函发函日,你公司尚未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业绩预告。
要求凯迪生态对下列问题进行答复:
1.尽快回复我部《年报问询函》“四、关于年审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事项”
与关联交易相关的问题。
2.说明你公司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截至本函回函日的资金占用方、占用原因、占用时间、占用金额。
3.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披露解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的进展情况。
4.说明你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及盈利情况是否属于《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的需发布业绩预告的情形,如是,请按照相关规定在2018年10月15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5.你公司2018年三季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请说明你公司三季报的编制进度、是否能够按期披露,如否,请说明具体原因,并尽快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三季报。
请你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至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情请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06号。
(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
预告
2018年10月13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主要内容为: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1.业绩预告期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9月30日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180000万元至240000万元 | 盈利:4648.06万元 |
比上年同期减少:3972.58%至5263.44%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458元至0.611元 | 盈利:0.012元 |
其中2018年7月1日-2018年9月30日预计业绩如下:
项目 | 2018年第三季度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83850.78万元至143850.78万元 | 亏损:8201.64万元 |
比上年同期减少:922.37%至1653.93%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213元至0.366元 | 亏损:0.021元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债务违约,发生多起诉讼、仲裁,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一些生物质电厂停产,发电量及收入大幅下降,公司财务费用过高,导致利润大幅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1.公司已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测,
本次业绩预告未超出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业绩预测范围。
2.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仅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且亏损金额较大,最终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8年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8-167号公告。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2018年10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主要内容为:
“2018年9月29日,你公司披露的三份《关于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出售公告》)称,你公司拟向山东水发众兴热电有限公司、湖南中战红森林林业产业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长沙红森林一号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出售多项林业及新能源资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拟于2018年10月17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部关注到,《出售公告》未披露交易标的财务数据、审计或评估情况、交易定价依据、交易对手方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财务数据等重要信息,《出售公告》存在多项重大遗漏。我部发函要求你公司在10月11日前就上述《出售公告》相关重要信息予以补充披露。截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你公司仍未对交易标的财务数据、交易定价依据、交易对手方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财务数据等重要信息进行补
充披露。
另外,你公司至今未按要求回复我部于2017年7月18日发出的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250号,对我部发出的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59号、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71号等函件也多次申请延期回复。同时,你公司至今尚未对我部2017年年报问询函、2018年半年报问询函、你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8)01275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6号)等文件中涉及巨额资金占用的问题予以正面、具体、详细的回复并采取整改措施。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15条、第6.15条和第17.1条的规定。我部郑重提醒,你公司的前述问题给你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带来了较大障碍和风险,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详情请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96号。
(四)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第206号关注函延期回复的公告
2018年10月16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第206号关注函延期回复的公告》,主要内容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发来的《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 206号)(以下简称“206号关注函”),因涉及2017年度报告中相关事项,公司需要进一步核实,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目前206号关注函的回复延期至2018年10月23日前。”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8-172号公告。
(五)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延期回复的公告
2018年10月16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延期回复的公告》,主要内容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发来的《关于对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250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已联系相关业务单位、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核查并回复相关问题,因年报涉及内容复杂,核查及回复工作量较大,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23日、2018年8月30日、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21日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延期回复的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目前公司对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延期至2018年10月24日前。”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8-173号公告。
(六)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补充提示性公告(1)
2018年10月16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补充提示性公告(1)》,主要内容为:
“重要风险提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资产出售事项与山东水发众兴热电有
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资产出售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
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山东水发众兴热电有限公司2、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东路30号3、法定代表人:尚智勇4、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5、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3C4R7DXX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8、经营范围:供热发电、城乡供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污泥处理处
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有机肥生产、销售;环保工程、环保技术、新能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 | 60.00% |
山东祥德投资有公司 | 1600.00 | 40.00% |
山东水发为山东省属国有控股企业,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充分的支付能力。
二、交易背景及预计交易完成时间
为整体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尽快恢复公司的正常业务,公司已就资产出售事项与山东水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交易双方约定股权变更登记后,最迟于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但股权变更登记的实现还需公司与相关债权人达成一致,因此本次交易完成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为汪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蛟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榆树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等六家标的公司100%股权。
四、《股权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双方一致确认,山东水发收购上述六家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总对价为人民
币206,000万元,包括股权转让价款及承债清偿资金;本次转让为部分承债式收购,转让方、受让方、标的公司共同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债务清偿安排,对经交易双方确认的负债由经本次股权转让之后的相关标的公司负责继续履行偿还义务。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若上述协议经各方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债权人同意最终完成资产交割,将有利
于按照上述安排推动债务重组,同时提升公司2018年度业绩,并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恢复正常经营,帮助公司最终回到健康经营轨道。”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8-168号公告。
(七)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补充提示性公告(2)
2018年10月16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补充提示性公告(2)》,主要内容为:
“重要风险提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资产出售事项与湖南中战红森林林业
产业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资产出售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湖南中战红森林林业产业并购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住所: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戴家岗社区柳叶湖清科基金小
镇I型号C栋03号
3、委托代表:彭崇武4、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红森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P1005412)5、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4PXPH3897、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8、经营范围: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
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发起人情况:
长沙红森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舆情战略研究中心,舆情战略研
究中心系经中国战略与发展研究会于2012年4月9日批准、经中央编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批成立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二、交易背景及预计交易完成时间公司已就资产出售事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交易双方约定
股权变更登记后,最迟于2019年3月31日前或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1%交易价款;19%交易价款部分,于目标公司资料交接及核实工作完成后支付,该工作于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开展。其中,股权变更登记需公司与相关债权人达成债务安排、债务清偿、解除权利限制后实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凯迪阳光直接持有本协议所述41家子公司100%股权,
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协议所述2家子公司100%股权,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协议所述1家子公司100%股权。转让方通过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正在开发的林业资产面积合计10,064,628.18亩,其中已取得林权证的面积合计8,457,162.89亩;已签订流转合同但尚未办理林权证的林业资产面积合计1,607,465.29亩。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8]第2-00696号《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林业资产总额为12.87亿元。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乙方收购林业资产对应的本协议所涉目标公司100%
股权,甲乙双方在上述评估结果基础上商定的收购价款为31.8亿元,较评估值增值约为59.41%。
双方一致同意原股东应于首期股权转让款支付前将目标公司金融机构借款、林地流转费、职工薪酬、欠付甲方债务(如有)、或有债务及其他债务予以全额清偿或达成整体债务安排,并确保不存在新增债务(含或有债务)负担,以便目标公司股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协议生效前,任何一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若上述协议经各方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债权人同意最终完成资产交割,将有利
于按照上述安排推动债务重组,同时提升公司2018年度业绩,并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恢复正常经营,帮助公司最终回到健康经营轨道。”
详情及附件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8-169号公告。
(八)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补充提示性公告(3)
2018年10月16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出售的补充提示性公告(3)》,主要内容为:
“重要风险提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就资产出售事项与长沙红森林一号私募
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资产出售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长沙红森林一号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2、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029号0栋8013、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红森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成立日期:2017年7月31日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YDRL81
6、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7、经营范围: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曾胜美 | 2700.00 | 90.00% |
长沙红森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 | 10.00% |
红森林一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沙红森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舆情战略研究中心,舆情战略研究中心系经中国战略与发展研究会于2012年4月9日批准、经中央编办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批成立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二、交易背景及预计交易完成时间公司已就资产出售事项与红森林一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交易双方
约定股权变更登记后,最迟于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但股权变更登记的实现还需公司与相关债权人达成一致及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因此本次交易完成时间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为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杨河煤业有限公司6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杨河煤业资产总额20.11
亿元,负债总额5.30亿元,净资产14.81亿元;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18]第2-00697号《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杨河煤业资产总额13.88亿元,负债总额2.50亿元,应收款总额2.40亿元,净资产11.37亿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乙方拟收购甲方所持目标公司60%股权,甲乙双方在
上述评估结果基础上商定的收购价款为【9】亿元,较评估值9.68亿元差异7.02%,交易作价与估值不存在较大差异。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标的股权交割前,若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投资人提出要求的,乙方有权聘请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进行二次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二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估值报告与本次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估值报告所记载的标的股权价值差异超过10%的,甲乙双方可以在参考二次评估值的基础上协商变更收购价款,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及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若上述协议经各方有权机构批准并经债权人同意最终完成资产交割,将有利
于按照上述安排推动债务重组,同时提升公司2018年度业绩,并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恢复正常经营,帮助公司最终回到健康经营轨道。”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8-170号公告。
(九)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银行间协会处分意见书的公告
2018年10月17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银行间协会处分意见书的公告》,主要内容为:
“银行间协会认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内,凯迪生态的相关行为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现场调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现场调查工作规程》)第五条、第十九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
分规则》(以下简称《自律处分规则》)第十三条、《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PZ-5、PZ-8、PZ-23的规定。
根据《自律处分规则》第五条、第二十八条、《信息披露规2则》第三十条、《现场调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三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2018年第1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做出以下处分意见:
一、给予你公司公开谴责处分;二、责令你公司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并在收
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三、给予责任人陈义龙公开谴责处分,并认定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期限为永久;给予责任人李林芝公开谴责处分;给予责任人张海涛通报批评处分。
收到《自律处分意见书》后,公司、陈义龙、李林芝均对处分意见持有异议,认为意见认定“不积极”情形不存在,同时未及时披露的情形已完成披露或当时因客观情况无法披露,因此公司、陈义龙、李林芝已在指定日期内就《自律处分意见书》相关内容提交《复审申请书》;此外,银行间协会8月7日提出核查前期涉嫌违规事项,而陈义龙于2018年8月8日才被选举为凯迪生态董事长,此前在凯迪生态未担任任何董监高职务。即使凯迪生态前期存在未按期披露的违规事项,其本人并非《管理规则》界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其认定为涉嫌违规事项的直接负责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陈义龙已就此补充提交了《复审申请书补充意见》。”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8-174号公告。
(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大股东股票被轮
候冻结的公告
2018年10月23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大股东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主要内容为:
“风险提示:
1、2018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三季度业绩预告,2018年三季度预计亏损180000万元–240000万元。
2、因股票连续下跌,公司第一大股东阳光凯迪持有公司股票已跌破平仓线。
3、2018年10月19日,公司股票跌破面值1元。
4、因债务危机导致公司生物质电厂大面积停产,目前公司已恢复运营的生物质电厂共9家。
5、公司因2017年度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尚无结果。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11日、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19日、2018年8月16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大股东股票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关于大股东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关于新增大股东股票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期间,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持有公司股票被轮候冻结次数增加4次。
截至2018年10月19日,阳光凯迪持有公司股票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共计24次。根据公司目前了解的情况,冻结申请人包括券商、信托、融资租赁公司等,涉及金融借款纠纷、融资租赁纠纷、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等。
阳光凯迪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冻结暂未对本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亦未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8-180号公告。
(十一)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2018年10月23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主要内容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2018年5月2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2018-51),2018年6月12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19日、2018年9月4日发布了《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2018-62、2018-78、2018-105、2018-149)。
根据公司最新的统计情况,因公司债务违约等问题引发的信用风险,导致部分债权人向相关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等措施,公司账户冻结情况有所增加,现更新公布如下:
一、凯迪生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凯迪生态共有22个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6,605,492,720.28元,被冻结账户余
额为24,680,216.04元。
二、凯迪生态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统计显示,公司旗下共有49家子公司的120个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
3,945,619,286.35元,被冻结账户余额为44,116,270.06元。
三、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银行账户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基本户和一般户,上述事项已经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在账户被冻结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公司其他账户资金被冻结的情况发生,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若有新增资金冻结相关情况发生,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8-181号公告。
(十二)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
2018年10月24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主要内容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部分到期债务未能清偿。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6日、2018年9月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债务到期未能清偿的公告》(2018-63、2018-81、2018-106、2018-113、2018-148),现对公司到期债务未能清偿情况进行更新,目前逾期债务共计562,265.80万元,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为1,063,292.87万元,逾期债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88%。
对公司的影响1、目前部分债权人根据债务违约情况已经采取提起诉讼、仲裁、冻结银行
账户、冻结资产等措施,未来公司也可能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的情况,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加剧公司面临的资金紧张状况。
2、相关逾期引发的债权人措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对公司的资产出售形成障碍。
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公司正在积极应对面临的风险,一是与各债权人积极沟通,以进出口银行为
主席单位的债权人委员会正与债权人协商,争取在共同监管账户等共同认可的有效方案支持下解除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帮助恢复电厂生产经营;二是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关注,通过生产自救等工作,与大股东、债委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等保持密切沟通,全力推进三大重组有关工作;三是通过积极推进首批资产出售,全力争取部分资金回笼,尽快制定逐步补发员工工资及燃料欠款分步骤偿付方案,维护员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四是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共同对公司内控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后续将请其就相关事宜作专项报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2018-182号公告。
(十三)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2018年10月26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报告披露,2018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7.99亿元,同比减少51.1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4亿元,同比减少1091.10%。详情请见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风险的严重程度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四、关于代理债券持有人参加债委会和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进展
针对“16凯迪01”、“16凯迪02”因发行人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期支付利息和回售款项,中德证券已于2018年8月24日发出了《关于是否参加凯迪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及是否委托中德证券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征求意见通知》,就是否参加凯迪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以及是否委托中德证券采取相关法律行动的相关事宜开始征集债券持有人意见。
根据最新统计结果,“16凯迪01”、“16凯迪02”、“16凯迪03”合计16亿元债券中,委托中德证券进行诉讼的投资者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数额合计为511,394,000元,占债券总额的31.96%。目前中德证券正在进行诉讼准备工作,后续将提起诉讼。
根据最新统计结果,“16凯迪01”、“16凯迪02”、“16凯迪03”合计16亿元债券中,委托中德证券加入债委会的债券持有人投资者所持债券数额合计为552,428,000元,占债券总额的34.53%。目前中德证券已正式代表上述债券持有人加入债委会,并将在后续相关工作中积极主动发挥协调作用,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8年第十八次)》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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