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8),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芳女士,将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9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76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吴芳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减持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目前,吴芳女士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
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吴芳 | 合计持有股份 | 4,480,000 | 2.7694% | 4,480,000 | 2.769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5,000 | 0.6769% | 1,095,000 | 0.676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385,000 | 2.0925% | 3,385,000 | 2.0925% |
二、其他相关说明1、吴芳女士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吴芳女士本次减持与其2018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减持计划一致。
3、吴芳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公司将持续关注吴芳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