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09年11月1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3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本次会议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百联汽车广场品牌4S店集聚区项目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置换没有违反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和相关公告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截至2009年10月31日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百联汽车广场品牌4S店集聚区项目的实际发生金额进行了审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未超过已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确认的预先投入的实际发生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项目目前的实际进度,在闲置募集资金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后,百联汽车广场品牌4S店集聚区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受到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00万元向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增资,其中23,621,725.20元用于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置换其预先已投入百联汽车广场品牌4S店集聚区项目的自筹资金。
4、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5、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百联汽车广场品牌4S店集聚区项目进行首期投资及将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了本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