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参与表决董事应为11人,实际表决董事为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单独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2018-054。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浙江省兴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处置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单独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