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8-08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2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会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10月19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曲维孟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友生先生使用通讯形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本次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公司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 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