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8-083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陈会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奚进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东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852,078,751.24 | 866,574,220.72 | 866,574,220.72 | -1.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25,725,759.05 | 519,182,706.73 | 519,182,706.73 | 1.26%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05,997,242.96 | 89,276,203.77 | 89,276,203.77 | 18.73% | 331,750,246.44 | 243,530,861.23 | 243,530,861.23 | 36.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13,455.50 | 4,650,531.42 | 4,650,531.42 | -52.40% | 9,841,189.74 | 7,004,350.22 | 7,004,350.22 | 40.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237,521.62 | 4,427,776.02 | 4,427,776.02 | -49.47% | 9,826,448.19 | 6,714,761.33 | 6,714,761.33 | 46.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1,391,990.21 | -820,998.80 | -820,998.80 | -6,359.69% | 12,871,031.89 | -81,938,512.83 | -81,938,512.83 | -115.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5 | 0.03 | -66.67% | 0.06 | 0.07 | 0.04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5 | 0.03 | -66.67% | 0.06 | 0.07 | 0.04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3% | 0.91% | 0.91% | -52.75% | 1.92% | 1.37% | 1.37% | 40.1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3,268.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55,000.00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882.2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79.8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072.32 | |
合计 | 14,741.5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35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陈会利 | 境内自然人 | 8.04% | 13,852,763 | 10,389,572 | |||||
曲维孟 | 境内自然人 | 1.90% | 3,272,500 | 2,454,375 | |||||
胡德新 | 境内自然人 | 1.76% | 3,026,000 | 2,269,500 | 质押 | 1,181,500 | |||
赵小奇 | 境内自然人 | 1.74% | 2,998,641 | 0 | |||||
王宝成 | 境内自然人 | 1.25% | 2,148,800 | 1,611,600 | |||||
奚进泉 | 境内自然人 | 1.21% | 2,086,240 | 1,564,680 | |||||
路忠 | 境内自然人 | 1.06% | 1,826,480 | 0 | |||||
李玉富 | 境内自然人 | 1.04% | 1,787,640 | 0 | 质押 | 883,999 | |||
侯光斓 | 境内自然人 | 0.97% | 1,664,640 | 1,248,480 | |||||
刘云波 | 境内自然人 | 0.93% | 1,594,93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陈会利 | 3,463,191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3,191 | ||||||
赵小奇 | 2,998,641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8,641 |
路忠 | 1,826,4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6,480 |
李玉富 | 1,787,6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7,640 |
刘云波 | 1,594,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4,930 |
柯立泉 | 1,506,8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6,878 |
芜湖瑞天诚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422,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2,150 |
武竹艳 | 1,25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5,000 |
张洪智 | 1,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0,000 |
胡贵卿 | 1,16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3,4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李玉富先生于2018年7月16日将在华泰证券质押的420,000股解除质押。柯立泉先生在兴业证券质押的股票,分别于2018年8月3日解除质押883999股、2018年8月9日解除质押152999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存货 | 45,921,967.27 | 34,870,367.29 | 31.69% | 业务增长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0,195,571.28 | 143,274,959.23 | -37.05% | 母公司加大与供应商的结算力度,清理多年欠款。 |
预收款项 | 83,060,897.86 | 32,035,364.70 | 159.28% | 业务增长 |
股本 | 172,278,000.00 | 101,340,000.00 | 7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资本公积 | 69,340,184.38 | 140,278,184.38 | -50.57%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80749723.75 | 133111015.1 | -39.34% | 加大与供应商的结算力度,清理多年欠款。 |
预收款项 | 43,613,761.10 | 17,592,146.16 | 147.92% | 业务增长 |
股本 | 172,278,000.00 | 101,340,000.00 | 7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资本公积 | 70,379,769.59 | 141,317,769.59 | -50.2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2018年7-9月 | 2017年7-9月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营业成本 | 80,297,969.90 | 55,948,638.26 | 43.52% | 业务增长,毛利降低 |
资产减值损失 | -565,138.38 | 5,856,588.05 | -109.65% | 收回以前年度欠款 |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 2018年7-9月 | 2017年7-9月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资产减值损失 | -165,322.06 | 5,987,511.54 | -102.76% | 收回以前年度欠款 |
合并利润表项目 | 2018年1-9月 | 2017年1-9月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331,750,246.44 | 243,530,861.23 | 36.23% | 业务增长、2017年7月并购中德设计51%股权,纳入2018年1-6月合并范围 |
营业成本 | 249,754,566.80 | 178,045,505.90 | 40.28% | 业务增长,毛利降低;2017年7月并购中德设计51%股权,纳入2018年1-6月合并范围 |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 2018年1-9月 | 2017年1-9月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资产减值损失 | 2,984,450.09 | 7,777,440.50 | -61.63% | 收回以前年度欠款 |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18年1-9月 | 2017年1-9月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2,406,151.61 | 133,930,112.76 | 133.26% | 业务增加,并收回以前年度欠款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9,279,313.94 | 144,704,922.20 | 30.80% | 业务增加,并加大与供应商的结算力度,清理多年欠款。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3,096,804.17 | 41,156,366.77 | 53.31% | 职工薪酬增加;2017年7月并购中德设计51%股权,纳入2018年1-6月合并范围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861,085.19 | 10,490,842.96 | 117.91% | 业务增加;2017年7月并购中德设计51%股权,纳入2018年1-6月合并范围。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010,281.90 | 71,148,701.32 | -39.55% | 管理费用减少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000,000.00 | 中德设计赎回理财产品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7,419,734.90 | 中德设计购买理财产品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9,132,048.85 | 2017年7月并购中德设计51%股权,并开始纳入合并范围。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366,900.00 | 1,219,728.24 | 913.91% | 中德设计分配红利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18年1-9月 | 2017年1-9月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1,143,655.58 | 105,318,485.51 | 147.96% | 业务增加,并收回以前年度欠款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5,051,685.39 | 121,562,032.32 | 44.00% | 业务增加,并加大与供应商的结算力度,清理多年欠款。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180,000.00 | 子公司中德设计分配红利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0.00 | 60,664,500.00 | 并购中德设计、投资新疆新星支付的现金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对相关事项进程进行了及时的披露,详细参见下述表格。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于 2018 年 7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8年 7 月 9 日(周一)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8年 7 月 10 日发布相关公告。 | 2018年07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2018年07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
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并披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公告,并且公司股票于8月 3日复牌。 | 2018年08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披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公告。 | 2018年08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于9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 2018年09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于 2018 年 9 月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427)。 | 2018年09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 年 10 月 2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427 号)。 | 2018年10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春光、林维江、鄢永兵、石宝军、梁雷、张付卿、韩露萍、张广宇、田大和、陈力、王建东、马宝荣、董玉青、郭骏、程友林、杨靖、任奕、朱海云、靳连弟 | 业绩承诺 | 刘春光、林维江等 19 名交易对方向东方新星承诺:中德设计 2017 年度、2018年度、201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中德设计)所有者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870.00 万元、2,057.00 万元、2,262.70 万元。 | 2017年05月12日 | 2017年5月12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承诺 | 鉴于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赛康药业”)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重大重组”)。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参与方,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出具以下承诺与声明:1、本公司/本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需要继续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信息时,本公司/本人保证继续提供的文件和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要求。4、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 | 2018年08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5、本公司/本人保证,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伟瑞发展有限公司 、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鉴于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拟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本公司现就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一、本公司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 | 2018年08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董事会有权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一、本公司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提供的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本公司保证,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 2018年08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伟瑞发展有限公 | 其他承诺 | 关于最近五年处罚、诉讼、仲裁及诚信情况的声明与承诺:1、本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主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体资格。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 | 2018年08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司 、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 | 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亦不存在或涉嫌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内没有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江苏苏洋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南京奥赛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伟瑞发展有限公司 、中亿伟业控股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所持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瑕疵的承诺:1、本公司是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根据公司章程或其他组织性文件的约定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具备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的资格。2、本公司对所持奥赛康药业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已经依法就标的股份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3、本公司所持标的股份系本公司真实出资形成,不存在通过委托、信托等方式替他人持有或为他人利益而持有标的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进行或潜在的与标的股份相关的权属纠纷。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所持有的标的股份尚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益,亦未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5、本公司所持标的股份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奥赛康药业的公司章程中禁止或限制转让标的股份的其他情形。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8年08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陈庆财、张君茹、CHEN HONGYU、南京海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伟瑞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声明与承诺:一、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性,其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和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以外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关联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及奥赛康药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领薪。3、保证上市公司及奥赛康药业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中兼职。4、保证按照法律法规或者上市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不会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人事任免。二、资产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及奥赛康药业拥有的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2、保证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不占用上市公司及奥赛康药业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并且不要求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人/本公司保证不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对上市公司关于资产完整的重大决策进行干预。三、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能继续保持其独立的银行账户,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本人/本公司保证不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对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五、机构独立 | 2018年08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1、保证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经营管理组织机构健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2、保证本人/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及附属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并且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不会超越股东大会及/或董事会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会利 | 股份限售承诺 |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保证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 | 2015年05月15日 | 2015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作出书面认定后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需作相应调整。 | 2015年05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15年05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 | 其他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会利先生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 | 2015年05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有限公司 | 业竞争,特做出以下承诺:“一、除东方新星外,本人目前未控制任何其他企业,亦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东方新星所经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今后亦不会直接或间接以 任何方式从事与东方新星所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东方新星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及此后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东方新星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东方新星拓展后的业 务产生竞争,受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者将相竞争 的业务纳入到东方新星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 月15日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30.39% | 至 | 179.63%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430 | 至 | 1,970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96.69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017年6月份并购中德设计51%股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