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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31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化龙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时代电气、时代新材参股设立湖南功率半导体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15,000万元参股设立湖南功率半导体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同时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参股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设立方案如下:

1. 名称:湖南功率半导体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2.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3. 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和方式: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其

中: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500万元,占比25%;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500万元,占比25%;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000万元,占比均为10%,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资2,500万元,占比均为5%。全部以现金出资。

4.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5. 经营范围:功率半导体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转让;功率半导体的设计、研发、检测、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人才培训(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合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化龙、孙永才、徐宗祥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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