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军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时代电气、时代新材参股设立湖南功率半导体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间接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15,000元参股设立湖南功率半导体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同时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参股该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