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558 公司简称:ST锐电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基本情况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 14
一、 重要提示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1.3 公司负责人 马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徐昌茂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洪
楠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7,289,392,933.46 | 6,706,951,839.72 | 8.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03,072,704.37 | 1,297,442,048.57 | 0.43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423,419.97 | 87,256,717.39 | -388.14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382,204,939.55 | 43,418,784.67 | 780.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65,831.17 | 367,058,615.13 | -99.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0,116,737.32 | -377,863,004.3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 0.1512 | 26.8541 | 减少26.7029个百分点 |
率(%)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03 | 0.0609 | -99.5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03 | 0.0609 | -99.5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983,137.79 | 13,489,798.2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72,319.60 | 3,529,221.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83,031.77 | 2,165,007.32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336,414.69 | -15,155,772.8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48,054,314.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合计 | -497,925.53 | 152,082,568.49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233,305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 935,510,942 | 15.51 | 无 | 国有法人 | |||||
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 | 480,000,000 | 7.96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0,301,227 | 4.98 | 268,894,397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83,634,200 | 4.7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西藏林芝鼎方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75,046,550 | 1.24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4,505,673 | 0.90 | 54,505,604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徐开东 | 12,544,338 | 0.2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李宝玉 | 11,167,750 | 0.1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0,931,332 | 0.18 | 无 | 其他 | |||||
刘丽丽 | 9,910,250 | 0.16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 935,510,942 | 人民币普通股 | 935,510,942 |
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 | 48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000,000 |
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83,63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3,634,200 |
西藏林芝鼎方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75,046,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046,550 |
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1,406,83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406,830 |
徐开东 | 12,544,3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44,338 |
李宝玉 | 11,167,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67,750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0,931,3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31,332 |
刘丽丽 | 9,910,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10,250 |
樊文彪 | 9,61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11,2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上述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金额 | 期初余额/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547,381,937.48 | 844,844,935.68 | -35.21 | 主要系应付票据到期承兑、付购买玉龙公司款项及代垫银行利息款项。 |
预付款项 | 99,241,996.33 | 73,548,662.11 | 34.93 | 主要系预付项目采购款增加。 |
长期应收款 | 5,295,539.56 | 244,524.36 | 2,065.65 | 主要系本期EPC项目风机已完成吊装,按完工百分比确认应收款产生的利息。 |
固定资产 | 1,427,812,440.01 | 767,857,310.23 | 85.95 | 主要系本期非同一控制合并玉龙公司增加固定资产7.4亿元。 |
预收款项 | 76,136,065.88 | 45,980,715.00 | 65.58 | 主要系预收客户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14,702,241.37 | 44,026,885.84 | -66.61 | 主要系上期计提待发的专项奖金已发放。 |
应交税费 | 4,972,184.52 | 1,938,882.83 | 156.45 | 主要系部分子公司2017年末房产转固,房产税相应增加及已预提尚未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681,499,989.45 | 467,678,944.96 | 45.72 | 主要系非同一控制合并玉龙公司增加、公司股东借款增加及未支付的代收款增加。 |
长期借款 | 937,995,350.26 | 主要系非同一控制合并之子公司玉龙公司与建设银行借款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974,873.01 | -100.00 | 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
营业收入 | 382,204,939.55 | 43,418,784.67 | 780.28 | 主要系本期完成EPC项目2MW 风机吊装,运维业务收入增加;子公司玉龙公司机组恢复运行,发电收入增加。 |
营业成本 | 315,801,037.89 | 29,022,150.20 | 988.14 | 成本随收入增加而增加、执行原签订合同价格偏高导致 |
税金及附加 | 6,174,484.99 | 12,572,721.23 | -31.67 | 主要系本期土地、房产较上期同期减少,导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下降 |
销售费用 | 195,946,874.29 | 295,815,912.18 | -33.76 | 主要系历史项目出质保,在保项目逐步减少,同时加强了成本费用控制 |
财务费用 | -610,805.33 | -3,501,989.38 | 主要系玉龙公司贷款利息费用增加。 | |
资产减值损失 | -272,744,529.14 | -59,489,982.90 | 由于本期非同一控制合并玉龙公司,导致以前年度已对玉龙公司货款等1.48亿全额计提的坏账在本期全额冲回。其次同期相比回款增加导致坏账冲回增加。 | |
其他收益 | 3,529,221.82 | 93,022,414.28 | -96.21 | 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未发生处置土地以致未出现剩余递延收益一次确认政府补助收入的情况。 |
投资收益 | 23,363,020.59 | 229,083,348.21 | -89.80 | 上期处置子公司损益较大。 |
营业外收入 | 14,719,108.86 | 444,126,067.49 | -96.69 | 主要系上期对外索赔收入较大。 |
营业外支出 | 27,909,874.40 | 6,176,937.37 | 351.84 | 主要系本期诉讼赔偿款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15,288,803.61 | 1,630,583.33 | -1,037.63 | 主要系本期冲回公司子公司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423,111.51 | 87,256,717.39 | -388.14 | 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支付老货款增加、EPC项目工程付款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78,821,538.03 | 12,050,315.78 | -754.10 | 主要系本期支付购买玉龙公司股权款项,玉龙公司支付以前风场 |
额 | 建设款,其次较同期对联营公司投资增加。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668,878.23 | 主要系本期新增股东借款及博德玉龙偿还到期贷款。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 □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1)公司于2011年9月19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11)京仲案字第0963号仲裁案答辩通知》,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署的相关采购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该仲裁案的答辩与反请求书相关材料,请求驳回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并提出了反请求。2018年7月4日,公司与美国超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就包括本案件在内的四个诉讼和仲裁案件达成和解。
2018年7月5日,该案申请人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向仲裁庭提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同时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撤回仲裁反请求和撤销案件申请。2018年7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撤销(2011)京仲案字第0963号争议仲裁案的决定》【(2018)京仲撤字第0379号】,仲裁庭决定撤销本案。公司已经于2011年9月20日、2011年10月12日、2011年10月20日、2011年12月27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9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39、临2011-040、临2011-045、临2011-050、临2018-044、临2018-047。(2)公司于2011年10月21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应诉通知书》([2011]一中民初字第15524号),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以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起诉公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因公司与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在相关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公司申请。公司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2012]民申字第1209号裁定书)由其提审该案,再审期间原裁定中止执行。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民提字第55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高民终字第1289号民事裁定。本案件于2014年9月15日开庭审理。2015年4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原告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收到苏州超导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民事上诉状》。2018年7月4日,公司与美国超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就包括本案件在内的四个诉讼和仲裁案件达成和解。2018年7月5日,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2018年7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高民(知)终字第3155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撤回上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公司已经于2011年10月25日、2013年1月11日、2014年2月22日、2015年4月25日、2015年5月22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9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46、临2013-001、临2014-009、临2015-038、临2015-054、临2018-044、临2018-047。(3)公司于2012年2月27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12)京仲案字第0157号仲裁案受理通知》,公司就与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采购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的仲裁已获得正式受理。2018年7月4日,公司与美国超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签订了《和解
协议》,就包括本案件在内的四个诉讼和仲裁案件达成和解。2018年7月5日,公司向仲裁庭提交了撤回仲裁请求和撤销案件申请。2018年7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撤销(2012)京仲案字第0157号争议仲裁案的决定》【(2018)京仲撤字第0378号】,仲裁庭决定撤销本案。公司已经于2012年2月29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9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06、临2018-044、临2018-047。(4)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披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一案。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接收货物、支付货款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公司。2015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5]海民商初字第6263、6264、6266、6268、6270号)。2017年12月20日,收到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5)海民(商)初字第6264、6266、6263、6268、6270号民事调解书,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2018年5月31日,公司与中船澄西通过签字确认会议纪要的方式达成了新的分期债务履行方案。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22日、2017年12月23日、2018年6月5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118、临2015-009、临2017-057、临2018-033。(5)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美国超导公司、美国超导WINDTEC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原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原告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起诉公司及公司三名员工。2018年7月4日,公司与美国超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就包括本案件在内的四个诉讼和仲裁案件达成和解。2018年7月5日,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美国超导公司、美国超导奥地利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撤回起诉申请书》。2018年7月1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就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美国超导公司、美国超导奥地利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作出《民事裁定书》,准许上述三公司撤诉并由其自行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司已于2015年7月10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1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4、临2018-044、临2018-047、临2018-049。(6)当地时间2015年12月9日,美国威斯康星州地区法院就美国司法部起诉公司及三名自然人一案进行聆讯,公司聘请的美国律师前往参加了聆讯。美国司法部对公司及三名自然人提起刑事案件诉讼,诉称公司及其他三被告在与美国超导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往来中涉嫌电信诈骗、刑事版权侵犯、窃取商业机密以及共谋。美国中部时间2018年1月8日上午9点,美国司法部对公司提起的刑事诉讼在威斯康星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开庭审理。公司于北京时间2018年1月25日凌晨收到公司聘请的美国律师邮件通知:该案件陪审团达成一致决议,认为公司上述三项罪名成立。公司于北京时间2018年5月3日凌晨收到公司聘请的美国律师邮件通知:威斯康星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重新制定了宣判听证庭审时间表,法院预计于当地时间2018年7月6日作出判决。公司于北京时间2018年7月7日凌晨获悉,威斯康星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就美国司法部对公司提起的刑事案件已产生庭审结果,庭审纪要已在上述法院网站可查。公司于北京时间2018年7月11日收到威斯康星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就美国司法部对公司提起的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公司已于2015年12月3日、2015年12月11日、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25日、2018年5月4日、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1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105、临2015-108、临2018-001、临2018-004、临2018-006、临2018-024、临2018-046、临2018-048。(7)2016年1月7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转来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15]沪一中民四(商)初字第96号)等司法文书复印件。公司的三家股东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藏丰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新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并简称“被告”)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参加诉讼通知书》,因本案处理结果同公司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院通知公司作为上述案件的第三人参加诉讼。2016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5]沪一中民四(商)初字第96号),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2016年10月21日,西藏新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藏丰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新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于2018年7月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6)沪民终412号],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已于2016年1月8日、2016年1月20日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22日、2018年7月4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3、临2016-005、临2016-026、临2016-028、临2018-042。(8)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6)京01民初25号、60号、61号、109号《民事判决书》,就四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作出了判决,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向四位投资者赔偿因虚假陈述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于2016年11月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6)京民终283号、284号、319号、320号《民事判决书》,其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京民终283号《民事判决书》更改判决公司因虚假陈述给四位投资者之一王炜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京民终284号、319号、320号《民事判决书》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6)京01民初203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原告倪卫中的诉讼请求、(2016)京01民初20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原告吴贻生的诉讼请求;(2016)京01民初231号案原告钱雪娥撤回全部诉讼请求;(2017)京01民初126号案原告余维武撤回全部诉讼请求;陈宇等106案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司与戴穗妮等44人达成和解结案。除上述158案外,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收到人民法院2批次、16人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累计诉讼标的金额人民币135738.75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公司已于2016年8月23日、2016年11月26日、2016年11月29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3、临2016-032、临2016-033。(9)公司于2017年4月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案件(2017)津02民初265号《受理通知书》、《传票》及《起诉状》。天津赛瑞机器设备有限公司诉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为9,433.19万元。公司于2017年4月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诉讼请求变更为24,131.66万元。公司于2017年10月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诉讼请求变更为24,559.64万元。截至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公司已于2017年4月22日、2017年4月29日、2017年10月31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6、2017-023、2017-053。(10)公司于2017年5月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案件(2017)京018民初12602、12603、12604、12605、12606、12607号共计6项诉讼的《受理通知书》,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的《起诉状》,原告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公司,涉案总金额9,325.76万元。考虑到双方长期合作关系,本着精诚合作、务实解决问题的态度,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18年6月22日签订《合作协议书》,目前原告已撤诉。公司已于2017年5月8日、2018年6月23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8、临2018-036。(11)公司于2017年7月收到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7)甘民初87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就与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新风电”)买卖合同纠纷,向甘肃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涉案总金额23,716.7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与鼎新风电经友好协商,签订了《和解协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甘民初87号《民事调解书》对上述《和解协议》进行了确认,本案正式结案。公司已于2017年7月5日、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20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5、临2018-058、临2018-060。(12)公司于2017年7月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7)京0108民初26148号《应诉通知书》、上海欧际柯特回转支承有限公司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上海欧际柯特回转支承有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涉案总金额5,474.80万元,针对其诉讼请求,公司以原告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提起反诉,诉讼反请求金额为3309.7234万元。截至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尚无裁决结果。公司已于2017年7月15日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7。除上述应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发生的未达到披露标准但涉诉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1)公司于2017年6月收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做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大连鼎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公司,涉案金额约2,801.96万元。2018年9月,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和解协议》,原告已撤案,本案正式结案。
2、其他重要事项说明(1)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所持参股公司内蒙古蒙能巴音风电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议案》,公司拟将参股公司内蒙古蒙能巴音风电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准确认。截至目前,交易双方对股权转让协议的部分条款仍在商议,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事项尚无进展。对于此事项的后续情况公司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已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2)。
(2)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公司”)及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重工”)于2018年7月6日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书》,将内蒙古公司部分长期资产转让给大连重工。公司和大连重工共同委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内蒙古公司部分长期资产以2018年5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以评估值109,579,300元作价冲抵公司对大连重工的150,000,000元欠款,差额部分,由公司继续清偿,但最迟不应当超过2018年12月31日。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止目前尚未完成资产权属变更。公司已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8、临2018-045、临2018-051)。
(3)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完成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选举张昱为公司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的职工监事孙磊、洪楠组成第四届监事会,并选举孙磊担任监事会主席。公司已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4)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持有华电虎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8%股权,因华电虎林经营发展需要,计划
融资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华电虎林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360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已将相关情况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1、临2018-062、临2018-064)。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1、承诺事项(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若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竞争的,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转让予上市公司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尚不具备条件转让上市公司,则将相关业务和资产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转让予上市公司。
公司主要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已分别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及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华锐风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华锐风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华锐风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在本公司仍持有华锐风电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华锐风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华锐风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华锐风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在本公司仍持有华锐风电5%及以上股份的期间,如华锐风电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不与华锐风电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华锐风电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华锐风电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等适当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本公司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华锐风电赔偿一切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盈利预测及补偿的承诺公司关联方神州慧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对其与公司共同注资的神州汇能售电有限公司经营利润的承诺: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临2018-005。
2、 承诺履行情况(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股东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北京天华中泰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盈利预测及补偿的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神州慧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3、 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6)沪民终412号],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部分股东之间的诉讼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所涉股份暂未上市流通,其中萍乡市富海新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 268,894,397股暂未上市流通,大连汇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54,505,604股暂未上市流通。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截止于本报告期末实现的净利润为14.19万元。鉴于公司的控股公司玉龙公司风场风机恢复运行率已达95.5%、发电量显著上升,运维业务稳步增长,整机销售逐步恢复,资产盘活,部分预计负债冲回及债务重组,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增长50%-100%。
公司名称 |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马忠 |
日期 | 2018年10月29日 |
四、 附录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47,381,937.48 | 844,844,935.6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271,946,351.96 | 2,620,929,360.39 |
其中:应收票据 | 115,398,032.00 | 296,416,889.29 |
应收账款 | 2,156,548,319.96 | 2,324,512,471.10 |
预付款项 | 99,241,996.33 | 73,548,662.1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3,018,269.80 | 50,774,498.37 |
其中:应收利息 | 598,560.02 | 212,211.95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64,219,923.84 | 1,431,097,779.3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86,714,907.9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3,568,075.91 | 409,997,953.24 |
流动资产合计 | 4,816,091,463.23 | 5,431,193,189.12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295,539.56 | 244,524.36 |
长期股权投资 | 194,905,303.37 | 164,111,633.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27,812,440.01 | 767,857,310.23 |
在建工程 | 148,386,306.02 | 139,121,776.1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74,897,521.40 | 195,596,885.7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512,951,641.50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052,718.37 | 8,826,520.9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73,301,470.23 | 1,275,758,650.60 |
资产总计 | 7,289,392,933.46 | 6,706,951,839.7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3,126,328,444.09 | 3,530,448,684.65 |
预收款项 | 76,136,065.88 | 45,980,715.00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702,241.37 | 44,026,885.84 |
应交税费 | 4,972,184.52 | 1,938,882.83 |
其他应付款 | 681,499,989.45 | 467,678,944.96 |
其中:应付利息 | 5,306,889.71 | |
应付股利 |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903,638,925.31 | 4,090,074,113.2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37,995,350.26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098,813,437.73 | 1,150,020,315.42 |
递延收益 | 151,611,111.11 | 154,440,489.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14,974,873.0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188,419,899.10 | 1,319,435,677.87 |
负债合计 | 6,092,058,824.41 | 5,409,509,791.1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030,600,000.00 | 6,030,6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332,884,695.66 | 5,332,884,695.6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969,229.64 | -17,634,054.27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06,342,014.21 | 506,342,014.2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552,784,775.86 | -10,554,750,607.0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03,072,704.37 | 1,297,442,048.57 |
少数股东权益 | -105,738,595.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97,334,109.05 | 1,297,442,048.5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289,392,933.46 | 6,706,951,839.72 |
法定代表人:马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徐昌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 洪楠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9月30日编制单位: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4,561,021.28 | 251,416,011.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359,329,061.51 | 2,736,128,944.09 |
其中:应收票据 | 115,145,560.00 | 286,933,261.59 |
应收账款 | 2,244,183,501.51 | 2,449,195,682.50 |
预付款项 | 1,285,730,645.47 | 1,533,712,211.05 |
其他应收款 | 418,527,346.20 | 288,209,208.67 |
其中:应收利息 | 598,560.02 | 212,211.95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88,087,833.01 | 921,220,808.0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7,048,642.09 | 217,791,958.39 |
流动资产合计 | 5,483,284,549.56 | 5,948,479,141.3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295,539.56 | 244,524.36 |
长期股权投资 | 955,410,432.80 | 916,850,340.7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4,820,834.31 | 46,861,910.06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2,026,514.09 | 3,027,190.2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07,553,320.76 | 966,983,965.43 |
资产总计 | 6,490,837,870.32 | 6,915,463,106.7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412,490,672.13 | 2,845,678,789.61 |
预收款项 | 72,329,040.80 | 36,446,965.58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669,215.15 | 18,504,599.26 |
应交税费 | 697,157.86 | 405,580.62 |
其他应付款 | 822,369,087.57 | 722,267,791.4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12,555,173.51 | 3,623,303,726.5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098,813,437.73 | 1,150,020,315.42 |
递延收益 | 17,683,467.92 | 17,683,467.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16,496,905.65 | 1,167,703,783.34 |
负债合计 | 4,429,052,079.16 | 4,791,007,509.8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030,600,000.00 | 6,030,6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332,884,695.66 | 5,332,884,695.6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06,342,014.21 | 506,342,014.21 |
未分配利润 | -9,808,040,918.71 | -9,745,371,112.9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61,785,791.16 | 2,124,455,596.8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490,837,870.32 | 6,915,463,106.77 |
法定代表人:马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徐昌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 洪楠
合并利润表2018年1—9月编制单位: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上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71,386,411.35 | 18,834,616.95 | 382,204,939.55 | 43,418,784.67 |
其中:营业收入 | 71,386,411.35 | 18,834,616.95 | 382,204,939.55 | 43,418,784.6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9,771,941.88 | 165,124,238.26 | 413,087,922.34 | 432,078,064.25 |
其中:营业成本 | 55,499,689.86 | 15,290,101.26 | 315,801,037.89 | 29,022,150.2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194,020.77 | 6,174,484.99 | 12,572,721.23 | 18,399,143.78 |
销售费用 | 91,328,623.82 | 142,201,006.64 | 195,946,874.29 | 295,815,912.18 |
管理费用 | 55,716,567.54 | 42,606,479.75 | 137,624,119.25 | 129,682,337.85 |
研发费用 | 9,382,124.61 | 7,118,422.48 | 24,498,504.15 | 22,150,492.52 |
财务费用 | 6,002,180.31 | 675,576.87 | -610,805.33 | -3,501,989.38 |
其中:利息费用 | 16,175,034.08 | - | 16,902,593.18 | - |
利息收入 | -10,172,061.48 | -1,884,658.06 | -15,292,307.32 | -6,835,861.60 |
资产减值损失 | -142,351,265.03 | -48,941,833.73 | -272,744,529.14 | -59,489,982.90 |
信用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1,772,319.60 | 49,654,206.76 | 3,529,221.82 | 93,022,414.2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698,716.78 | 1,729,806.43 | 23,363,020.59 | 229,083,348.2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43,567.11 | 1,729,806.43 | 11,907,870.92 | 12,426,858.60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27,988.12 | 14,230,608.15 | 2,034,648.54 | -2,706,414.57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613,493.97 | -80,674,999.97 | -1,956,091.84 | -69,259,931.66 |
加:营业外收入 | 12,142,178.57 | 19,771,553.37 | 14,719,108.86 | 444,126,067.49 |
减:营业外支出 | 27,795,561.49 | 5,578,274.00 | 27,909,874.40 | 6,176,937.3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039,888.95 | -66,481,720.60 | -15,146,857.38 | 368,689,198.46 |
减:所得税费用 | -625,138.12 | 317,922.63 | -15,288,803.61 | 1,630,583.3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14,750.83 | -66,799,643.23 | 141,946.23 | 367,058,615.1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6,414,750.83 | -66,799,643.23 | 141,946.23 | 367,058,615.13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14,750.83 | -66,799,643.23 | 141,946.23 | 367,058,615.1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6,414,750.83 | -66,799,643.23 | 141,946.23 | 367,058,615.13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646,445.36 | -66,799,643.23 | 1,965,831.17 | 367,058,615.13 |
2.少数股东损益 | -1,768,305.47 | -1,823,884.9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935,628.70 | -39,305.38 | 3,664,824.63 | 7,103,737.38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935,628.70 | -39,305.38 | 3,664,824.63 | 7,103,737.38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935,628.70 | -39,305.38 | 3,664,824.63 | 7,103,737.38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935,628.70 | -39,305.38 | 3,664,824.63 | 7,103,737.3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247,427.60 | -66,838,948.61 | 1,982,885.92 | 374,162,352.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79,122.13 | -66,838,948.61 | 3,806,770.86 | 374,162,352.5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68,305.47 | -1,823,884.9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08 | -0.0111 | 0.0003 | 0.0609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08 | -0.0111 | 0.0003 | 0.0609 |
法定代表人:马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徐昌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 洪楠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9月编制单位: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上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一、营业收入 | 26,743,861.48 | 15,509,231.48 | 355,474,327.80 | 42,660,515.14 |
减:营业成本 | 26,260,450.00 | 11,919,259.27 | 329,031,724.30 | 35,368,216.70 |
税金及附加 | 41,710.00 | 37,770.00 | 163,166.18 | 114,180.00 |
销售费用 | 79,638,039.88 | 136,158,017.64 | 178,932,128.15 | 292,675,436.88 |
管理费用 | 21,225,413.58 | 12,437,367.43 | 53,212,171.89 | 45,449,858.31 |
研发费用 | 8,211,819.53 | 6,931,197.82 | 21,079,995.02 | 21,592,212.45 |
财务费用 | -9,017,901.15 | 1,802,853.79 | -13,233,907.60 | -801,053.25 |
其中:利息费用 | 2,408,696.11 | - | 3,136,255.21 | - |
利息收入 | -10,450,710.44 | -750,492.75 | -13,194,035.41 | -6,835,861.60 |
资产减值损失 | -149,085,442.85 | -48,008,141.03 | -149,212,308.64 | -2,679,598.71 |
信用减值损失 |
加: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5,630,000.00 | 270,650.00 | 25,942,12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67,900.21 | 1,814,713.78 | 13,102,018.76 | 106,584,326.8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28,474.49 | 1,814,713.78 | 13,102,018.76 | 12,681,580.65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27,988.12 | 213,735.87 | 1,726,628.72 | 213,735.87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4,465,660.82 | -78,110,643.79 | -49,399,344.02 | -216,318,554.56 |
加:营业外收入 | 9,851,656.97 | 19,328,180.39 | 12,011,914.91 | 443,011,100.44 |
减:营业外支出 | 25,175,812.57 | 5,122,372.10 | 25,282,376.61 | 5,597,862.0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9,141,505.22 | -63,904,835.50 | -62,669,805.72 | 221,094,683.87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141,505.22 | -63,904,835.50 | -62,669,805.72 | 221,094,683.8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141,505.22 | -63,904,835.50 | -62,669,805.72 | 221,094,683.8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9,141,505.22 | -63,904,835.50 | -62,669,805.72 | 221,094,683.8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马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徐昌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 洪楠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9月编制单位: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37,554,802.13 | 726,369,852.8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7,298,996.97 | 1,249,888.6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553,597.80 | 188,403,628.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19,407,396.90 | 916,023,369.9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10,542,749.34 | 362,879,550.6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3,968,090.06 | 128,247,029.2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013,687.86 | 55,151,464.2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306,289.61 | 282,488,608.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70,830,816.87 | 828,766,652.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423,419.97 | 87,256,717.3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960.00 | 18,908,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960.00 | 18,908,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977,429.51 | 6,857,684.2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4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4,466,068.5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843,498.03 | 6,857,684.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821,538.03 | 12,050,315.7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0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4,174,649.7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394,228.4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668,878.23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668,878.23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49,519.69 | 77,653.3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0,363,355.92 | 99,384,686.4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1,636,256.86 | 316,728,255.4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1,272,900.94 | 416,112,941.93 |
法定代表人:马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徐昌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 洪楠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9月编制单位: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7,386,302.33 | 627,836,846.1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8,552,421.28 | 1,249,888.6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8,556,190.53 | 195,853,037.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4,494,914.14 | 824,939,772.2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25,733,894.89 | 394,210,500.4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278,702.99 | 49,468,107.3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88,128.25 | 662,193.3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1,675,874.30 | 270,517,473.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5,976,600.43 | 714,858,274.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1,686.29 | 110,081,497.2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960.00 | 797,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960.00 | 797,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2,816,706.58 | 266,518.30 |
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4,979,470.00 | 127,488,44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796,176.58 | 127,754,958.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74,216.58 | -126,957,958.3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0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1,667.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501,667.0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98,333.00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21.80 | -156,373.1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4,651.93 | -17,032,834.1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517,312.32 | 17,938,821.6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761,964.25 | 905,987.51 |
法定代表人:马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徐昌茂 会计机构负责人: 洪楠
4.2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