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王瑞林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表决,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报备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