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10:
00时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参加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廖廷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审议《关于公司公务用车制度及总体实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六届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