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章程修订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更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提升决策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9名变更为5名,并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条款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
注: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二、其他说明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以工商部门最终登记(备案)信息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