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以电话通知、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通知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