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陈勇、殷占武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1. 公司于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表述:经核查,存在个别人员未经授权、未履行内部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形。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24,845万元(具体结算金额有待公司进一步向银行核实),上述事项可能对公司可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于何时了解上述情况?目前进展如何?2.上市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500万,资金来源是何处?是否是母公司1500万元+子公司西藏商贸向阿拉丁借款8000万?母公司借款从何处得来?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03万,资金流向?3. 上市公司第二次发给本人的三季报中,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均增加2000万元,该2000万元对应哪笔诉讼,是否为冠中保理的相关诉讼?公司在会计处理上,将大部分已决诉讼同时确认资产及负债(具体体现为其他应收款科目13,754万元及其他应付款科目21,206万元)(该两科目上年末余额分别仅为5,159万元和1,801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第三季度增加了10,979.69万元,其他应付款第三季度增加了14,216万元。已决诉讼目前影响利润表的金额仅为案件利息支出,暨人民币903.91万元。请问该会计处理的合理性?既然公司已经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人履行了保证义务,债务人是否还有相关偿还能力?将公司可追偿部分全额确认为资产是否存在相关依据?4. 本人曾多
次向上市公司管理层及董事长问询是否尚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借款、对外担保,均未得到书面回复,并提出了全面梳理内控制度、加强印章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参与人员停职处理等有效及合理的建议,但上市公司也未予以回复。上市公司今年陆续爆出借款、担保及票据纠纷诉讼案件,金额巨大,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也给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公司层面数次在公告中表示 “将通过法律手段追 究相关人员责任”,却又一直不付诸实施,均未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上市公司的印章管理、财务管理出现了严重问题,公司内控制度已经失效。 对此已采取经公开网站查询、查阅发送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向上市公司质询等尽职调查措施,调查发现存在的上述问题。作为公司董事,保证关于本人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吴坚无法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理由是:未见到外部律师的调查意见。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谭昌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昌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77,090,620.59 | 1,469,337,293.77 | -6.2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85,548,184.64 | 788,729,403.84 | -0.40%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1,697,785.84 | 6.67% | 261,161,790.81 | -0.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556,797.29 | -381.98% | -543,634.29 | -105.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556,797.29 | -387.32% | -543,634.29 | -105.5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03,490,886.50 | 13.8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87 | -381.37% | -0.0021 | -105.7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87 | -381.37% | -0.0021 | -105.7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6% | -1.30% | -0.07% | -1.3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1,25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西藏天易隆兴投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65% | 28,099,562 | 质押 | 28,099,562 |
资有限公司 | 冻结 | 28,099,562 | ||||
马淑芬 | 境内自然人 | 10.00% | 26,375,929 | |||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国有法人 | 7.30% | 19,242,842 | |||
杭州阿拉丁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0% | 13,188,735 | |||
西藏简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0% | 6,324,571 | |||
蔡鉴灿 | 境内自然人 | 2.09% | 5,520,800 | |||
李敏 | 境内自然人 | 2.04% | 5,381,762 | |||
刘丹 | 境内自然人 | 1.97% | 5,185,501 | |||
陈金建 | 境内自然人 | 1.29% | 3,402,394 | |||
任红 | 境内自然人 | 0.96% | 2,531,884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 28,099,562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99,562 | |||
马淑芬 | 26,375,929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75,929 | |||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19,242,842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42,842 | |||
杭州阿拉丁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13,188,7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88,735 | |||
西藏简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24,571 | 人民币普通股 | 6,324,571 | |||
蔡鉴灿 | 5,52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20,800 | |||
李敏 | 5,381,762 | 人民币普通股 | 5,381,762 | |||
刘丹 | 5,185,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5,185,501 | |||
陈金建 | 3,402,394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2,394 | |||
任红 | 2,531,884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1,884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马淑芬女士为李敏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马淑芬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26,375,929股,普通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26,375,929股;蔡鉴灿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4,748,800股,普通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772,0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5,520,800股;股东刘丹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5,185,501股,普通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5,185,501股;股东陈金建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3,402,394股,普通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1、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127.81%,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18年9月先后接到法院及债权人通知,因涉及数起债务纠纷和担保纠纷,公司根据获悉的信息确认了的相关各方债权债务。
2、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50.93%,主要原因系公司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增加在建工程-环保工程投入所致。
3、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公司归还到期银行贷款所致。
4、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49.01%,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减少赊购物资所致。
5、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7.65%,主要原因系中介费用、办公费用及员工薪酬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444.98%,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18年9月先后接到法院及债权人通知,因涉及数起债务纠纷,公司根据获悉的资料计提了财务利息费用。
7、投资收益的亏损幅度较去年同期减少66.13%,主要原因系公司下属联营企业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8、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发生盈亏变化,2018年1-9月公司净利润-543,634.290 元,其中:7-9月净利润为-7,556,797.29 元,主要原因系公司针对已确认的借款纠纷和借款逾期的情况,进行利息测算后计提了应付利息,本期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52.41%,主要原因系增加营运资金投入所致。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1.51%,主要原因系公司同比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减少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3311.61%,主要受以下两方面因素影响所致:一是公司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向少数股东支付股息红利;二是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1、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泰康”)作为原告,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西藏发展等被告提起诉讼,案号(2018)京民初字第32号。国投泰康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天易隆兴偿还国投泰康信托贷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合计450,280,025元;请求判令西藏发展等被告对涉及天易隆兴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对天易隆兴质押的西藏发展28,099,562股股票及其孽息的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该案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开庭审理,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聘请专业鉴定机构对案件涉及的承诺函上的印章进行鉴定。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尚未判决,若经法院最终判定公司要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担保责任,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向天易隆兴及其他被担保方进行追偿,最大限度减少公司的损失。如最终判定公司需承担上述全部担保责任,又无法及时、有效地向天易隆兴及其他被担保方追回相关损失,则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将会受到较大影响,存在资不抵债甚至宣告破产的风险。诉讼所涉事项如涉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国投泰康作为原告,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徽新能源”)、西藏发展、天易隆兴等被告提起诉讼,案号(2018)京民初字第33号。国投泰康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隆徽新能源偿还贷款本金及截止2018年3月16日的利息及违约金合计320,073,126.50元;请求判令西藏发展、天易隆兴对隆徽新能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对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某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质押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拍卖变卖价款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该案定于2018年11月21日开庭审理,截止本报告披
露日,该诉讼尚未判决,若经法院最终判定公司要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担保责任,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向天易隆兴及其他被担保方进行追偿,最大限度减少公司的损失。如最终判定公司需承担上述全部担保责任,又无法及时、有效地向天易隆兴及其他被担保方追回相关损失,则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将会受到较大影响,存在资不抵债甚至宣告破产的风险。诉讼所涉事项如涉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2018年7月13日,公司股东马淑芬女士与李敏女士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马淑芬女士不可撤销地授权李敏女士作为其持有的公司26,375,9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的唯一的、排他的代理人,将上述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以及提名和提案权委托给李敏女士行使,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的规定,马淑芬女士为李敏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李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4、国投泰康作为原告,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北京星恒动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恒动影”)、西藏发展、天易隆兴、隆徽新能源等被告提起诉讼,案号(2018)京民初字第60号。国投泰康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星恒动影偿还国投泰康信托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补仓违约金合计368,455,808.77元;请求判令西藏发展、天易隆兴等被告对涉及星恒动影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判令国投泰康对星恒动影剩余质押的群兴玩具15,000,000股股票及其孳息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截至目前,该案暂未确定开庭日期,该诉讼尚未判决。若经法院最终判定公司要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担保责任,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向天易隆兴及其他被担保方进行追偿,最大限度减少公司的损失。如最终判定公司需承担上述全部担保责任,又无法及时、有效地向天易隆兴及其他被担保方追回相关损失,则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将会受到较大影响,存在资不抵债甚至宣告破产的风险。诉讼所涉事项如涉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吴小蓉作为原告,以借贷纠纷一案为由,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发展、储小晗、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洲特管”)、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洲设备制造”)等被告提起诉讼,案号(2018)川01民初1985号。吴小蓉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西藏发展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8,676,500元及利息;请求判令被告西藏发展承担本案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请求判令其他被告对前述借款本金、利息及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与被告在2018年6月25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未按调解协议还款,原告于2018年7月2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8月22日,原告与被告就上述借贷纠纷一案,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8)川01执1674号,达成执行和解。本起诉讼如上市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则需支付本金2,710万元及其孳息、相关律师费、案件诉讼费等费用,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诉讼所涉事项如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瞬赐保理”)作为原告,以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为由,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对三洲特管、西藏发展、成都仕远置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仕远置商贸”)提起诉讼,案号(2018)川0113民初2099号。瞬赐保理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被告三洲特管向原告支付票据款5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请求判令被告西藏发展、仕远置商贸对上述支付义务与被告一承担连带责任;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该案于2018年10月10日上午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司委托的律师代表公司到庭陈述了意见,原告方需补充提供新的证据,是否重新开庭及重新开庭时间暂不确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累计涉诉金额巨大,若所涉事项涉及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6、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控股”)通知,阿拉丁控股表示公司与其在2018
年5月30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截止2018年9月5日该借款合同已到期,阿拉丁控股要求公司尽快按合同规定还款。该事项存在被提起诉讼的风险,上述借款如最终由公司支付本金8000万元及其孳息、违约金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将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如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浙江至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中实业”)作为原告,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由,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对西藏发展、天易隆兴及王承波提起诉讼,案号(2018)浙0103民初4168号。至中实业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800万元及利息28万元(利息暂计算至起诉之日2018年6月22日,最终利息金额应计算至被告付清所有借款本息之日);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原告追讨欠款律师费50万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该案原定于2018年10月17日开庭审理,因法院推迟目前暂未开庭,公司尚未收到重新确定开庭时间的法院传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尚未判决。根据法院裁定书,本公司可能被裁决查封相应涉诉金额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上述诉讼事项可能会对公司造成经济法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本次借款如最终由上市公司支付本金2800万元及其孳息、律师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将对公司的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如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天易隆兴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易隆兴的间接股东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联投资”)于2018年8月3日与北京金汇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恒”)签订了《承债式股权收购协议》,中合联投资将其持有的北京中合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给金汇恒,双方一致确定,此次股权收购为承债式收购,收购方承诺将予以一切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并督促目标公司控股的天易隆兴在十二个月内偿还当前所负担的70,000万元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2018年8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关于对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号)并予以了公告:“西藏证监局对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其停止股权转让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诉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损害和不利影响,积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9、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易隆兴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轮候机关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轮候期限:36个月,委托日期分别为:2018年4月11日、2018年5月22日,轮候冻结股数28,099,56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100%;截止公告日,天易隆兴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8,099,5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6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28,099,5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65%。公司存在股东所持股票被法院拍卖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10、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获悉,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8月29日对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易隆兴下发编号为“藏证调查字2018-005号”的调查通知书,天易隆兴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对天易隆兴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目前也正在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1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因涉及诉讼案件,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状态为冻结,如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可能被裁决查封相应涉诉金额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相关诉讼事项则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截至目前,公司3个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额度为3,878万元,实际被冻结金额0.94万元,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12、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对第二大股东天易隆兴的《关于限期整改的函》(藏证监函【2018】318号),天易隆兴因涉及上述第1-4项诉讼以及分别于2017年8月28日、2018年2月9日从西藏发展账户划转480万元、500万
元且至今未归还,天易隆兴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利益,被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要求:(1)于2018年11月30日前向国投泰康归还4.5亿元借款,(2)与星恒动影、隆徽新能源沟通协调解决因担保产生的诉讼事项,(3)向吴小蓉归还2980万元借款,(4)将从上市公司划转的980万元资金归还上市公司。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确认的大股东天易隆兴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3笔,分别为:2017年8月28日从上市公司划转的480万元、2018年2月9日从上市公司划转的500万元、2017年8月天易隆兴法定代表人王承波以西藏发展名义与自然人吴小蓉签订的指定天易隆兴为收款人的2980万元借款合同,截至目前共计形成天易隆兴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3960万元。
13、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国际”)作为原告,以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为由,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发展及公司子公司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仕远置商贸提起诉讼,案号(2018)川01民初3724号。冠中国际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请求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以人民币3000万元为基数,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8年9月19日至上述款项支付给原告之日的违约金;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费用。该案将于2018年11月27日开庭,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累计涉诉金额巨大,若所涉事项涉及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且情形严重的,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有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14、经核查,存在个别人员未经授权、未履行内部正常审批决策程序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形。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核实,截至目前,以上市公司名义进行保证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3,000万元(含已被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起诉的500万元),以银河商贸对外开具由上市公司进行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3,000万元(已被冠中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起诉),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24,845万元(具体结算金额有待公司进一步向银行核实)。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国投泰康诉西藏发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2018)京民初字第32号 | 2018年06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32号公告 |
2018年06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33号公告 | |
2018年06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34号公告 | |
2018年06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36号公告 | |
2018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59号公告 |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国投泰康诉西藏发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2018)京民初字第33号 | 2018年06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32号公告 |
2018年06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33号公告 | |
2018年06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34号公告 | |
2018年06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36号公告 | |
2018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18-059号公告 | ||
2018年09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66号公告 | |
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 | 2018年07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43号公告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国投泰康诉西藏发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2018)京民初字第60号 | 2018年08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48号公告 |
2018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59号公告 |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吴小蓉诉西藏发展民间借贷纠纷,案号(2018)川01民初1985号 | 2018年09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65号公告 |
2018年09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67号公告 | |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瞬赐保理诉西藏发展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号(2018)川0113民初2099号 | 2018年09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70号公告 |
2018年10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76号公告 | |
阿拉丁控股与西藏发展签订《借款合同》且已逾期 | 2018年09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71号公告 |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至中实业诉西藏发展借款合同纠纷,案号(2018)浙0103民初4168号 | 2018年09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73号公告 |
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易隆兴间接股东中合联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中合联资产40%股权以及该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2018年08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50号公告 |
2018年08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 |
2018年08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53号公告 | |
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易隆兴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 | 2018年08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48号公告 |
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易隆兴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2018年08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60号公告 |
公司持有的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以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 2018年09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73号公告 |
2018年10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75号公告 | |
公司第二大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关于限期整改的函》 | 2018年10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82号公告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冠中国际诉西藏发展及子公司银河商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号(2018)川01民初3724号 | 2018年10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83号公告 |
关于公司已涉及的票据请求权纠纷案并核查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情况 | 2018年10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084号公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8年07月12日-2018年09月2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59,875,366.96 | 632,707,578.5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预付款项 | 33,082,675.63 | 35,588,116.4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37,545,444.79 | 51,599,139.8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4,225,224.07 | 24,918,730.33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51,396.12 | 668,817.09 |
流动资产合计 | 655,680,107.57 | 745,482,382.3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79,047,750.99 | 574,687,120.38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0,932,427.21 | 141,074,619.52 |
在建工程 | 6,004,922.44 | 2,393,037.5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5,312,216.02 | 5,460,937.7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3,196.36 | 239,196.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21,410,513.02 | 723,854,911.47 |
资产总计 | 1,377,090,620.59 | 1,469,337,293.7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0,453,572.85 | 40,115,149.97 |
预收款项 | 5,043,101.1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62,090.51 | 2,548,646.89 |
应交税费 | 6,977,761.70 | 7,936,551.21 |
其他应付款 | 212,066,934.20 | 208,447,509.84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7,003,460.38 | 359,047,857.9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300,000.00 | 4,3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89,041.41 | 789,041.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89,041.41 | 5,089,041.41 |
负债合计 | 252,092,501.79 | 364,136,899.3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3,758,491.00 | 263,758,49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059,607.52 | 24,059,607.5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9,225,086.27 | 69,225,086.2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28,504,999.85 | 431,686,219.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85,548,184.64 | 788,729,403.84 |
少数股东权益 | 339,449,934.16 | 316,470,990.6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24,998,118.80 | 1,105,200,394.4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77,090,620.59 | 1,469,337,293.77 |
法定代表人:谭昌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昌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4,433.45 | 271,324.8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预付款项 | 215,420.15 | 270,657.05 |
其他应收款 | 308,148,581.77 | 200,072,604.46 |
存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0,971.23 | 313,510.48 |
流动资产合计 | 308,839,406.60 | 200,928,096.81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800,306,598.49 | 795,945,967.88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7,161.56 | 93,828.1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53,764.39 | 194,266.8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00,557,524.44 | 796,234,062.89 |
资产总计 | 1,109,396,931.04 | 997,162,159.7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955,078.54 | 2,527,578.54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19,181.31 | 1,813,026.04 |
应交税费 | 3,460,222.39 | 3,369,357.85 |
其他应付款 | 453,202,672.59 | 216,768,414.87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2,037,154.83 | 324,478,377.3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300,000.00 | 4,3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89,041.41 | 789,041.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089,041.41 | 5,089,041.41 |
负债合计 | 467,126,196.24 | 329,567,418.7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3,758,491.00 | 263,758,49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24,059,607.52 | 24,059,607.5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9,225,086.27 | 69,225,086.27 |
未分配利润 | 285,227,550.01 | 310,551,556.2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2,270,734.80 | 667,594,740.9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09,396,931.04 | 997,162,159.70 |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91,697,785.84 | 85,962,477.33 |
其中:营业收入 | 91,697,785.84 | 85,962,477.3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5,124,139.05 | 70,446,744.61 |
其中:营业成本 | 65,339,796.05 | 61,212,815.0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844,992.53 | 852,250.16 |
销售费用 | 2,983,303.99 | 3,258,560.55 |
管理费用 | 6,916,906.89 | 4,857,314.42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9,039,139.59 | 265,804.47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资产减值损失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91,023.17 | -3,394,649.9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191,023.17 | -2,666,023.1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82,623.62 | 12,121,082.76 |
加:营业外收入 | 109,389.05 | |
减:营业外支出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382,623.62 | 12,230,471.81 |
减:所得税费用 | 1,640,695.75 | 1,539,493.1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41,927.87 | 10,690,978.6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556,797.29 | 2,679,858.33 |
少数股东损益 | 9,298,725.16 | 8,011,120.33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41,927.87 | 10,690,978.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556,797.29 | 2,679,858.3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298,725.16 | 8,011,120.33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287 | 0.010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287 | 0.010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谭昌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昌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兰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394,691.41 | 1,059,769.66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1,120,097.18 | 597,821.59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资产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3,191,023.17 | -3,394,649.96 |
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705,811.76 | -5,052,241.21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705,811.76 | -5,052,241.21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705,811.76 | -5,052,241.21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705,811.76 | -5,052,241.2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61,161,790.81 | 263,453,371.17 |
其中:营业收入 | 261,161,790.81 | 263,453,371.1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1,135,602.57 | 214,482,831.26 |
其中:营业成本 | 190,201,567.07 | 188,755,378.8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231,897.05 | 2,482,328.39 |
销售费用 | 8,951,478.93 | 8,952,547.32 |
管理费用 | 20,609,134.07 | 14,972,256.62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9,141,525.45 | -679,679.94 |
其中:利息费用 | 12,161,525.24 | |
利息收入 | -3,019,999.79 | -679,679.94 |
资产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65,063.38 | -9,344,228.8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3,165,063.38 | -9,344,228.80 |
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861,124.86 | 39,626,311.11 |
加:营业外收入 | 832,290.16 | |
减:营业外支出 | 598,408.5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861,124.86 | 39,860,192.77 |
减:所得税费用 | 4,425,815.60 | 4,944,897.3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435,309.26 | 34,915,295.38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43,634.29 | 9,690,967.81 |
少数股东损益 | 22,978,943.55 | 25,224,327.5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435,309.26 | 34,915,295.3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43,634.29 | 9,690,967.8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978,943.55 | 25,224,327.5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021 | 0.036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021 | 0.036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0.00 | 44,941,092.32 |
减:营业成本 | 0.00 | 44,933,497.80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7,370,246.18 | 3,981,263.73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2,151,111.72 | 1,718,350.45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资产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65,063.38 | -9,344,228.8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686,421.28 | -15,036,248.46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0,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686,421.28 | -15,536,248.46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686,421.28 | -15,536,248.4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2,686,421.28 | -15,536,248.4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8,836,475.62 | 319,186,238.7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944,005.10 | 10,442,509.6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6,780,480.72 | 329,628,748.3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8,128,579.16 | 170,272,787.0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849,712.54 | 24,300,176.3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024,002.60 | 38,528,897.2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87,299.92 | 5,658,905.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3,289,594.22 | 238,760,766.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490,886.50 | 90,867,981.8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966,545.09 | 5,967,98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25,693.99 | 20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492,239.08 | 205,967,98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92,239.08 | -205,967,98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000,000.00 | 2,725,535.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000,000.00 | 102,725,535.6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92,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3,800,859.03 | 9,338,207.3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030,000.00 | 1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3,830,859.03 | 111,338,207.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8,830,859.03 | -8,612,671.6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2,832,211.61 | -123,712,669.7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2,707,578.57 | 824,188,988.0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9,875,366.96 | 700,476,318.28 |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2,581,078.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057,182.59 | 130,635,903.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3,057,182.59 | 183,216,981.3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606,398.0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05,144.65 | 1,297,610.0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19,821.28 | 8,061,575.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52,801.29 | 3,818,324.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77,767.22 | 57,783,907.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179,415.37 | 125,433,074.1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753.7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25,693.99 | 20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45,447.71 | 200,000,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45,447.71 | -200,000,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0.00 | 46,746.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00,000.00 | 100,046,746.8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0 | 92,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800,859.03 | 9,338,207.3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3,830,859.03 | 101,338,207.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830,859.03 | -1,291,460.4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6,891.37 | -75,858,386.3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1,324.82 | 79,446,582.5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433.45 | 3,588,196.26 |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 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 或有事项
本报告“第三节重要事项”中”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第5点和第13点已披露,公司涉及
(2018)川0113民初2099号、(2018)川01民初3724号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
上述(2018)川01民初3724号案件涉及以银河商贸对外开具由上市公司进行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3,000万元,经咨询律师专业意见,公司已根据很有可能承担的负债金额进行了账务处理。
另经核查,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核实,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以上市公司名义进行保证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3,000万元(含诉(2018)川0113民初2099号案涉及的500 万元票据金额)和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开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24,845万元(具体结算金额有待公司进一步向银行核实),经咨询律师专业意见,目前尚无法合理预计已被起诉案件败诉的可能性,公司目前亦暂未核实其他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用途以及票据最终实际兑付等情况,故不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考虑到上述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故作为或有事项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