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8-029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董明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望靖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廖建雄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47,522,819,968.70 | 214,967,999,328.38 | 15.1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6,685,395,494.82 | 65,595,006,071.74 | 32.15%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7,722,541,105.04 | 38.46% | 148,698,641,394.03 | 34.1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312,235,288.67 | 38.35% | 21,118,435,752.02 | 36.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713,413,184.23 | 31.94% | 21,345,703,240.01 | 36.7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5,073,756,134.98 | 162.6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8 | 38.00% | 3.51 | 36.5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8 | 38.00% | 3.51 | 36.5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08% | -0.75% | 27.76% | 2.6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727,106.32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的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4,822,363.32 | 财政奖励、技改补贴、开发项目补助等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73,705.6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9,038,098.67 |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288,266.0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403,652.03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2,746,050.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0,344,219.20 | |
合计 | -227,267,487.9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00,33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22% | 1,096,255,624 | 冻结 | 50,625,000 | |||
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91% | 536,022,23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7.86% | 472,631,682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9% | 179,870,800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年年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2% | 115,585,298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40% | 84,483,000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国有法人 | 1.23% | 73,922,249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国有法人 | 0.81% | 49,000,004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 国有法人 | 0.78% | 47,206,649 | |||
董明珠 | 境内自然人 | 0.74% | 44,488,492 | 33,366,369 | 质押 | 42,032,75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 1,096,255,6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6,255,624 | |||
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536,022,233 | 人民币普通股 | 536,022,23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72,631,682 | 人民币普通股 | 472,631,682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79,87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870,800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年年 | 115,585,2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585,298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84,48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483,000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73,922,249 | 人民币普通股 | 73,922,249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49,000,004 | 人民币普通股 | 49,000,004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 47,206,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47,206,649 | |||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中国基金 | 43,396,407 | 人民币普通股 | 43,396,40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600619 | 海立股份 | 1,143,768,637.68 | 公允价值计量 | 493,798,079.40 | 155,870,003.42 | 82,137,077.84 | 576,008,294.26 | 166,162,686.98 | 1,226,488,555.9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自有 | |
境内外股票 | 1528 | RS MACALLINE- H SHS | 617,323,352.86 | 公允价值计量 | 617,577,417.85 | -250,985,764.18 | -303,193,121.87 | -233,799,376.54 | 385,678,993.9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自有 | ||
合计 | 1,761,091,990.54 | -- | 1,111,375,497.25 | -95,115,760.76 | -221,056,044.03 | 576,008,294.26 | 0.00 | -67,636,689.56 | 1,612,167,549.85 | -- | -- |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金瑞期货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否 | 期货套保合约 | 1,483.79 | 2018年01月01日 | 2018年09月30日 | 1,483.79 | 0 | 0 | 0 | -162.63 | 0.00% | 132.82 |
金融机构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金融合约 | -13,472.21 | 2018年01月01日 | 2018年09月30日 | -13,472.21 | 0 | 0 | 0 | -29,454.84 | -0.34% | -4,029.24 |
合计 | -11,988.42 | -- | -- | -11,988.42 | 0 | 0 | 0 | -29,617.47 | -0.34% | -3,896.42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无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8年04月26日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8年06月26日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为规避大宗原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原材料采购带来的成本风险,公司开展了部分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期货市场状况适时锁定材料成本,以此降低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给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同时公司利用银行金融工具,开展了外汇等资金交易业务,以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减少外汇负债及进行成本锁定,实现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衍生品投资与持仓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控制,具体说明如下: 1、法律法规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与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需要遵循法律法规,明确约定与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控制措施:公司指定责任部门除了加强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的学习外,须严格合同审查,明确权利义务,加强合规检查,保证公司衍生品投资与持仓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2、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造成的操作上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已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套期保值及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3、市场风险: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和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导致期货业务与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均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坚持谨慎稳健操作原则。对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限定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并实施止损机制。对于外汇资金业务,公司通过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判并通过合约锁定结汇汇率,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期货套保合约报告期内损益为132.82万元,远期金融合约报告期内损益为-16,783.83万元。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无变化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来平抑价格波动,提高公司经营水平。通过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水平。以上衍生品的投资业务有利于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衍生品的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8年09月05日-2018年09月22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9月5日-2018 年9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