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2018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沈艺峰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独立董事孟林明先生全权参与表决;董事王文怀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董事余峰先生全权参与表决。
(五)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严春光先生。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二、《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审议,同意聘任臧哲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