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18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9时30分。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宝山路5577号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通知方式增加“公告通知”形式,需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通知方式增加“公告通知”形式,需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4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宝山路5577号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
公告编号:2018-067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宋兵、傅琳琳 联系电话:0533-3585515 电子邮
件:songbing@inovpu.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