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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11-18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11月6日,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09年11月17日上午于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在莱钢新兴大厦二楼椭圆形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董事9名(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分别为:陈启祥先生、田克宁先生、魏佑山先生、罗登武先生、王爱国先生、王继超先生、闫福恒先生。独立董事翁宇庆先生、迟京东先生因事未能参加会议,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爱国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处(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田克宁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启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的议案。
    经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将原委员陈向阳先生调整为陈启祥先生,陈启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陈向阳先生不再担任委员及主任委员,其他委员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陈启祥先生简历已于2009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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