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委托0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会议议程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⑴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⑵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⑶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2名,反对0名,弃权1名监事朱震世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弃权票,弃权理由:已辞去第一医药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