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7 |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 编号:临2018-110 |
可转债代码:113008 |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三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提供3432.8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为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432.8万元(折合20,679,000林吉特)担保额度,其中:1716.4万元(折合10,339,500林吉特)为担保期限5年的履约保函担保;1716.4万元(折合10,339,500林吉特)为担保期限2年的预付款保函担保。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增资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增资6.6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增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增资1.02亿元用于投资宁夏安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同意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向宁夏安能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提供3390万元的股东借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