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