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电话、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参与表决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岳阳恒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提案》鉴于控股子公司岳阳恒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恒旺公司”)近年来已无正常经营活动,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决定对恒旺公司进行注销。
关于恒旺公司注销具体事宜,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9)。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