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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世达: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30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刘振东先生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具体计划

1、增持人:实际控制人刘振东2、增持方式: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公司的定向资金信托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3、增持规模:拟增持股份数额不低于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0月30日起12个月内。

二、增持目的近期资本市场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刘振东先生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其他说明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刘振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9,60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3%;刘振东先生通过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7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88%。

3、刘振东先生承诺:无论直接增持还是间接增持,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增持的本公司股份。

4、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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