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告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11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09年11月14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董事5人,独立董事朱鹏程先生、何伟先生、陶涛先生、董家春先生、董事梁耀武先生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董事吕和平先生因出差不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吴建伟女士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年大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见附件)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双方共同发展,本公司与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建立银行业务相互担保协议,本公司与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金额为5千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
昊华骏化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1-9月份实现销售收入246729.75万元,净利润13344.86万元。截至2009年9月底资产总额566676.99万元,负债总额376326.55万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32232.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41%(未经审计)。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在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机器设备融资租赁人民币1.5亿元的议案;
公司先将二分厂的部分机器设备以1.5亿元的价格出售给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公司租赁使用该机器设备,租赁期为三年,每半年公司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一次租赁费。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召开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公司在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机器设备融资租赁人民币1.5亿元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