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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互联: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30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预案经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不少于(含)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13元/股。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38.4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2月14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

联系人:王博 陆凯邮政编码:215233联系电话:0512-63878226传真号码:0512-63877239电子邮箱:td_zqb@163.com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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