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8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8日在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2号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邵静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相关事项及对董事会提出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
(一)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