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8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